文章摘要
张  翔,刘  慧.WTO《知识产权协议》与我国著作权保护[J].国际安全研究,2001,(1):
WTO《知识产权协议》与我国著作权保护
  
DOI:
中文关键词: WTO  知识产权协议  著作权法
英文关键词: 
基金项目:
作者单位
张  翔 国际关系学院马列及公共课基础部, 北京100091 
刘  慧 国际关系学院, 北京1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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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WTO《知识产权协议》对著作权的国际保护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为其成员国制定和完 善本国的著作权立法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我国《著作权法》与WTO《知识产权协议》相比, 在对 “作者”的界定、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及侵权责任的归属等问题上存在诸多差异。为早日使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与国际接轨, 我们应 抓紧采取对策, 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 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 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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