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王棣.制约核扩散的国际法机制[J].国际安全研究,2007,(6): |
制约核扩散的国际法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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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中文关键词: 核扩散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国际原子能机构 发展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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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7月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规定了有权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只能是联合国五个常任理
事国, 其他国家都是“无核国家” , 有义务不发展、不制造核武器。但是到2005年底, 世界上已有八、九个国家拥有
核武器, 大约27000枚核弹头, 这样多的核武器足以使地球毁灭若干次。制止核扩散、维护国际安全成为当今国际
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目前, 制约核扩散的国际法机制主要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和国际原子能机构
(IAEA)为核心。围绕着这两个核心还存在着一些其他的条约和机构。但是, 这个国际法机制并不完善, 存在很多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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