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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 5 期
“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与中亚国家
反极端主义合作
张 宁
【内容提要】 宗教极端主义对“一带一路”影响巨大,不仅威胁海外中国公
民和财产安全,破坏地区安全稳定形势,影响项目建设成本和进度,还刺激贩毒等
其他犯罪行为。中亚地区的极端主义主要表现为宗教极端主义,形成原因主要有社
会环境、个人心理需求、错误的宗教教义和大国博弈等因素。有些人未能系统学习
宗教知识却希望在宗教中寻求精神寄托,被极端势力鼓吹的错误宗教教义迷惑,进
而加入极端组织并从事带有政治目的极端行为。一些大国出于地缘博弈的目的,资
助和培训极端分子,也成为极端势力屡禁不绝的背后推手之一。反对极端主义是中
国与中亚国家的重要合作内容,现已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已形成比较有效的区域
安全合作理念与模式,并取得很多具体成果,有效地维护了地区稳定。当前和未来
一段时间,双方宜在已有成果和经验教训基础上,综合考虑宗教、地缘与国际法基
本原则等因素,继续完善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区域国际机制,加强国家宗教事务管
理领域合作,利用宗教体系内部的自我管理和净化体系拨乱反正,同时防范个别大
国炒作和利用宗教极端势力干扰地区稳定。
【关键词】 一带一路;极端主义;反极端主义;中亚国家;安全合作;上海
合作组织
【作者简介】 张宁,西北大学丝绸之路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
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邮编:100007)。
【DOI】 10.14093/j.cnki.cn10-1132/d.2018.05.008
【中图分类号】 D81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574X(2018)
05-0137-18
作者感谢《国际安全研究》编辑部匿名审稿专家提出的建设性修改意见,文中疏漏之处由
作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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