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201805
P. 147
2018 年第 5 期
由为名,或者转移话题,强调问题的社会性(不平等、发展落后、腐败等),挑拨
社会矛盾,对执政当局形成压力。比如 2005 年安集延事件,乌兹别克斯坦政府认
为该事件是极端组织及其支持者以社会问题为借口,企图推翻现政权、建立政教合
一国家的犯罪行为。西方则认为是乌兹别克斯坦内政缺陷引发,属社会问题,是公
①
民维权行为,即使针对暴恐分子,也不应过度使用警力和武力。
二 中亚地区的极端主义行为及其对“一带一路”的影响
截至 2018 年初,中亚各国法院确认的禁止在本国境内活动的恐怖和极端组织
名单中,哈萨克斯坦有 21 个,吉尔吉斯斯坦共确认 20 个,塔吉克斯坦法院共判处
18 个。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官方从未正式公布禁止在其境内活动的境外伊
斯兰极端和恐怖组织名单,但据上海合作组织网站消息,截至 2011 年底,乌共认
②
定 26 个宗教极端和恐怖组织。 2000 年至今,除宣传极端主义外,中亚地区的宗
教极端和恐怖行为主要有五类:
一是针对强力部门和护法机构的暴力活动。主要有:(1)2004 年,“吉哈德”
组织塔什干总检察院大楼休息厅爆炸事件;2009 年 8 月,“吉哈德”组织刺杀乌
兹别克斯坦内务部刑侦和反恐局副局长哈桑上校。(2)2009 年 5 月,“乌伊运”
袭击乌兹别克斯坦汉纳巴德和安集延的警察局。(3)2011 年 5 月 17 日,“哈里发
战士”在哈萨克斯坦阿克托别市国家安全委员会大楼前发生自杀性爆炸;2011 年 5
月 24 日,“哈里发战士”在首都阿斯塔纳市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楼前发生汽车爆
炸。(4)2016 年 7 月 18 日,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中心地区的内务局附近发生枪
击事件,2 名警察丧生。(5)2010 年底,“秉公执政者的军队”组织曾策划在吉尔
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市警察局和体育场附近制造汽车爆炸事件(未遂);2011 年,
该组织在比什凯克市杀死 3 名警察。
二是针对外国目标的袭击活动。主要有:(1)2000 年 5 月 18 日,“东突”
解放组织成员武装抢劫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世界银行。(2)2003 年 3 月 26 日晚,
“东突”武装分子袭击一辆从吉首都比什凯克返回喀什途中的新疆定期旅客班车,
① 黎明、潘革平:《欧盟宣布对乌兹别克斯坦实施“军售禁令”》,人民网,2005 年 10
月 8 日,http://news.163.com/05/1008/13/1VI1475R00011235.html。
② 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О проблемах работы и состоянии создания Единого перечня
террористических организаций»,2012 年 6 月 8 日,http://ecrats.com/ru/terrorist_organizations/1677。
· 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