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国际安全研究》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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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3 期


               法院决定本案不应适用“尊让标准”,而应适用常规司法审查标准。   本案裁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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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早于“布鲁克林案”,说理中援引了此前保守派大法官在相关案件中对司法尊让
               立场的反对与质疑。本案不仅明确反对在防疫诉讼中适用“尊让标准”,还强调“尊

               让标准”与常规司法审查标准之间是平行关系。
                   第三种情形是法院虽未明确否认“尊让标准”的适用性,但对其适用情形予以
               严格限定。在“布鲁克林案”进入最高法院前,该案原告一方先后折戟于纽约东区

               联邦地方法院与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这样的结果属情理之中,因为当“布鲁克林案”
               的前身进入联邦地区法院时,最高法院已对“南湾案”作出判决。联邦下级法院在
               裁决案情相似的防疫诉讼时应当遵循先例。   然而最高法院在“布鲁克林案”中转
                                                      ②
               变了基本立场,反对州政府防疫政策,并将案件发回重审。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遵循

               “布鲁克林案”意见,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视,指出本案不应适用“尊让标准”。
               法院强调“雅各布森案”早于三种常规司法审查标准建立,早于宪法第一修正案被
               用作针对州政府,也没有论及宗教活动自由。   或许是为了纠偏,第二巡回上诉法
                                                        ③
               院在重审该案时分析“雅各布森案”适用性时的措辞较为尖锐,对“尊让标准”适
               用情形的限制力度甚于最高法院。不过,由于最高法院在“布鲁克林案”有约束力
               的法院意见中对“尊让标准”的适用性语焉不详,势必会使下级法院遵循先例时面
               临不确定因素。

                   第四种情形是法院总体上支持在防疫诉讼中适用“尊让标准”,但同时结合常规
               司法审查标准对裁判结果进行巩固。在“霍普金斯·霍利公司诉科莫案”(Hopkins
               Hawley LLC v. Cuomo)中,纽约州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对餐饮场所施以两条限制

               令:一是自 2020 年 11 月 13 日起,全州餐饮场所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上 10 点;二
                                                                ④
               是自 2020 年 12 月 14 日起,全州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由餐馆经营者等原告发起
               诉讼,挑战州政府防疫政策的合宪性。2021 年 2 月,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对本
               案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全部诉求,并支持了州政府防疫政策的有效性。本案争议

               焦点仍是“尊让标准”的适用性问题,法院说理值得高度关注。特别是最高法院和
               作为受理本案法院上级的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均已在防疫诉讼中对“尊让标准”的适
               用性作出了不同程度的限制。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在本案判决中指出,虽然最高


                  ①  Cty. of Butler v. Wolf, 486 F. Supp. 3d 883, 899 (W. D. Pa. 2020).
                  ②  Agudath Israel of America v. Cuomo, 983 F. 3d 620, 629 (2d Cir. 2020).
                  ③  Agudath Israel of America v. Cuomo, 983 F. 3d 620, 635 (2d Cir. 2020).
                  ④  Hopkins Hawley LLC v. Cuomo, 518 F. Supp. 3d 705, 708 (S. D. N. Y.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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