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国际安全研究》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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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让与监督:美国防疫诉讼与公共卫生安全治理


            法院与第二巡回法院对“雅各布森案”的有效性提出了疑问,但最高法院在“布鲁
            克林案”中并没有推翻“雅各布森案”,只是直接适用了常规审查标准。而“雅各
            布森案”与当前审理的案件直接相关,故法院仍应当遵循“雅各布森案”,“尊让标

            准”也依然适用。   于是,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采取了一种耐人寻味的方式解决
                             ①
            本案。法院在说理中先适用“尊让标准”,驳回了原告诉求,支持了州政府防疫政
            策;随后又在常规审查标准下再次考虑本案,并适用“合理性审查”标准进行了一

            番逻辑推演。最后,法院总结道:“即便‘雅各布森案’不适用于本案,采用常规
            审查标准会得出相同的结论。”   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在本案中试图维护“尊让
                                         ②
            标准”适用性的意图不言而喻,但对不同司法审查标准的“双重适用”或许是画蛇
            添足,反而会产生歧义。例如,在防疫诉讼中,“尊让标准”与三种常规的司法审

            查标准究竟何者效力更高?抑或两类司法审查标准将长期并存,法院在特定案情中
            需要同时适用两类标准?尤其是当适用不同司法审查标准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论
            时,法院该如何抉择?

                 第五种情形是法院在防疫诉讼中适用“尊让标准”,但倾向于将其与“合理性
            审查”标准相融合。在“M-O 公司诉科莫案”(Moxie Owl, Inc. v. Cuomo)中,原
            告经营一处提供餐饮、酒水和室内飞斧游戏的场所,因反对纽约州政府防疫政策而
            起诉。受理本案的纽约北区联邦地方法院也是由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管辖的下级法院。

            法院在该案中支持了州政府防疫限制措施,指出“雅各布森案”已明确了州政府行
            使治安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基本不受法院干涉。    该案紧接着又引用一个月前的
                                                         ③
            “霍普金斯·霍利公司诉科莫案”,指出“雅各布森案”确立了一个多世纪的司法

            审查标准在过去一年中已不断重申,“特别是在法院应适用‘合理性审查’标准裁
                              ④
            判合宪性争议时”。   这番引证和说理看似是支持“尊让标准”的适用性,实际上
            是把“尊让标准”与常规司法审查标准中的“合理性审查”标准相混淆。本案说理
            明显受到了戈萨奇大法官在“布鲁克林案”中的并存意见影响。“合理性审查”标

            准对政府一方并不算苛刻。然而,“尊让标准”的要义是依形式上的合法性而“尊
            让”;而“合理性审查”标准要求法院按照具体标准进行“审查”。两种司法审查标
            准表面上相似,但初衷相去甚远。


                ①  Hopkins Hawley LLC v. Cuomo, 518 F. Supp. 3d 705, 712 (S. D. N. Y. 2021).
                ②  Hopkins Hawley LLC v. Cuomo, 518 F. Supp. 3d 705, 716 (S. D. N. Y. 2021).
                ③  Moxie Owl, Inc. v. Cuomo, 527 F. Supp. 3d 196, 200 (N. D. N. Y. 2021).
                ④  Moxie Owl, Inc. v. Cuomo, 527 F. Supp. 3d 196, 201 (N. D. N. Y.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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