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国际安全研究》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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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卫生的“安全化”与“去安全化”

            可能出现“安全化欠缺”的情况。“有限安全化”模式能够更好地兼顾“安全”与

           “经济”利益,保障“安全”利益相关者都“在场”。但是,在“有限安全化”模
            式中,由于“安全化”的进程受到了限制,“安全化”施动者不一定能切实掌控潜
            在的传染风险,这就加大了施动者对疫情的发展趋势出现误判的可能性。如果“安

            全化”的受众自律行为进一步懈怠的话,则不利于疫情的彻底控制,从而导致疫情
            治理付出更多的成本代价。
                 从理论上看,治理新冠肺炎疫情为典型的大规模传染性疾病防控行动,不论是
            实行“完全安全化”,还是“有限安全化”,各有其利弊得失,不可一概而论,应

            该互相借鉴。“完全安全化”具有其特有的优势,有助于迅速地遏制疫情的扩散,
            但客观上也更容易导致“安全化”的困境,使各国面临在保障国民生命健康安全时,
            必须平衡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在管控本国疫情时,由于“封城”

           “封国”等举措,也有可能使国际社会共同抗疫的人员、海外公民和物资等流动受
            到阻滞。而“有限安全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疫情应对与保障正常社会生
            活以及经济发展的矛盾,但不能够迅速、强有力地控制疫情的蔓延和扩散。尽管如
            此,在实践上,中日两国的抗疫模式均以其特殊的国情和社会条件为基础,以“武

            汉模式”与“仙台模式”为基本特征所形成的“东亚模式”,对国际社会抗击疫情、
            防止大规模传染性疾病的扩散无疑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来稿日期:2020-05-15】

                                                               【修回日期:2020-07-20】
                                                                  【责任编辑:李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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