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国际安全研究》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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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 1 期

               带来的技术风险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参与。
                   根据当前全球人工智能的发展态势,当务之急在于加快制定符合国际关系准
               则和人类道德约束的技术开发控制协议或公约,推动国际社会在一些根本性、原

               则性的规则和伦理上达成共识,进而构建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的人工智
               能标准规范体系,并力促国际认同技术风险的治理框架和协调一致的治理机制的
               形成。同时,应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搭建更为广泛的国际合作与治理网络,推

               动全球分散的、相对孤立的治理程序与要素资源的积极整合,构建以主权国家、
               非政府组织、市民社会和跨国公司为主体的综合治理体系。此外,积极推动开展
               持续、直接、权威的多边沟通,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合作性与建设性的管理,
                                                                                     ①
               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和平开发和加强对国际性技术风险事故的防范能力。  当
               然,中国更要明确和坚持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和平导向,即在人工智能技术的军
               事化应用中应当保持极大的克制性,兼顾多方的利益考虑,在技术发展和国家竞
               争中实现适当的平衡,确保人工智能为人类所用和促进全人类平等受益。作为在

               人工智能发展上拥有全方位资源优势的中国与美国,更应充分发挥各自在人工智
               能领域的优势,积极在这一技术领域找到合作的出口,为全球人工智能技术的合
               作与竞争发挥良性的示范作用。

                                              五  结语


                   事实上,新的科学技术发展与国家安全治理息息相关,随着技术的进步,持续

               动荡与不确定的风险会不断累积,国家安全治理格局的转变也将是不可避免的结
               果。与此同时,国家安全治理对于技术升级的方向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影响,尤其是
               当国家安全压力增大时,技术的投入极易向与安全相关的领域倾斜。但是,安全和
                                                                                  ②
               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保障。  因此,
               把握科技的发展主动权与应对好相应的技术风险是保障未来国家安全的重要命题。
                   作为一种框架性的底层技术,人工智能将对国家发展产生根本性的推动作
               用,也将为国家安全治理带来广泛深刻的结构性挑战。首先,“在未来的技术竞



                  ①  鲁传颖、[美]  约翰·马勒里:《体制复合体理论视角下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进程》,载
               《国际观察》2018 年第 4 期,第 73 页。
                  ②  冯维江、张宇燕:《新时代国家安全学——思想渊源、实践基础和理论逻辑》,载《世
               界经济与政治》2019 年第 4 期,第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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