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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 6 期

               问题,国家可以根据其自身的判断来决定是否采取安全化或去安全化的行为。这
               种动态的特征一方面表现出安全化的灵活性,另一方面也容易给某些问题的解决
               造成困境。

                   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国家之间不同步的安全化或去安全化行为阻碍了全球气
               候治理的进行,例如美国在《京都议定书》与《巴黎协定》上行为的反复。这需要
               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限制国家在安全化过程中出现反复的现象?笔者认为,联
               合国采取的集体安全机制需要更新。在诸多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中,气候变化是一个

               特殊的问题——气候变化具有全球性,但是它对不同国家的影响却存在差异。气候
               变化的全球性决定了国家只有在全球层面进行合作,才能有效应对它所带来的威
               胁,但是气候变化影响的差异性导致国家采取的政策不同;行为体自身的处理方式
               却可能产生全球效应,从而影响气候的变化。因此,国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需要采
               取“集体安全化”的行动——集体安全化意味着国家要在气候安全的问题上达成共

               识。在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中,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组织长期以来致力于推动这
               一共识的达成,但受各国在气候变化政策上的差异与变化的影响,共识的形成仍然
               面临曲折。鉴于联合国在安全领域采取的是集体安全机制,那么可以通过发挥这种

               机制的作用促使气候变化实现“集体安全化”。
                   集体安全的合作机制源自集体安全的概念。然而,当安全的观念已经从集体安
               全发展到综合安全、共同安全以及合作安全时,实践中的集体安全机制仍然强调确
               保成员国不受他者的侵略。当安全的含义已经包含非军事成分的时候,集体安全机
               制要应对的就不只是军事上的行动,应该适当地将某些非军事问题纳入集体安全的

               管辖范畴中。在这里,“适当地”表示被纳入的非军事问题至少要满足一个重要条
               件,即只有通过集体行动才能处理的问题,这就确保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需要通过
               集体安全机制才能解决,避免出现过度的集体安全化。当集体安全机制拓展管辖范
               畴之后,针对国家出尔反尔的行为,其他成员国可以通过集体采用非军事手段限制

               该国随意改变其政策,以提高全球治理的效率。
                                                                  【收稿日期:2018-07-23】
                                                                  【修回日期:2018-08-08】
                                                                     【责任编辑:齐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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