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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四十年:回眸与展望
起步探索阶段最为主要的研究流派。与苏力强调的政治对法律的论证所不同,从法
律上论证国家安全政策的正当性是政法学派的主要任务。主要因为:1978 年之后,
法治成为时代背景,实践发展中的问题必须要以法治的方式解决;这一学派并不会
过多关注国家安全法治研究的立法创制、司法实践等具体内容,其更多强调法治话
语对国家安全政策的表述,在谈及国家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时往往会采取诸如“国
家安全工作必须要依法进行”“以法治保障国家安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利益”等
话语。在法治成为解决实践发展要求共识的情况下,这一法学流派不可避免地要进
①
行理论的内部更新,否则不能摆脱日渐式微的命运。
国家安全法学领域内的法教义分析学派在国家安全法治研究中占主流地位。在
国家安全法治研究中,法教义分析学派在“预设实在法体系的有效性” 基础上以
②
现行法律规范为基础对国家安全法治的具体内容展开研究。其具体理论主张包括:
揭示法律上的“国家安全”概念,明确作为研究对象的国家安全的独特性;认真对
待并恰当描述现行有效的国家安全法律规范,对相关法律规范展开教义分析;根据
现行国家安全法律规范提出解决实践问题的建议;这三种主张分别对应描述-经验
③
的维度、逻辑-分析的维度以及规范-实践的维度。 很显然,前文所述之概念命题、
《国家安全法》与部门法之关系命题以及对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性的追求是这一学派
未来研究的重点内容;概念命题和《国家安全法》与部门法之关系命题前已述及,
④
而对于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性 的追求则是以关系命题为前提;因此,未来对关系命
题的阐述必然伴随着体系性的追求。
虽然在法理学界社科法学的研究蔚为大观,这种理论范式在国家安全法学领域
内并不享有其在法理学界的同等地位。该学派的核心主张是:从各个学科汲取新的
① 政法法学对法律学术的影响总体上日渐式微,对此可能有不同的解释:一种解释可能
是,政法法学主张的一些核心观念如法治和权利等已深入人心,成为中国法学研究的共识和背
景知识;另一种解释可能是,政法法学的意识形态化和教条化导致其缺乏足够的思想和学术深
度,因而被边缘化了。参见苏力:《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流变》,载《法商研究》2014 年第 5
期,第 58-66 页。
② 陈景辉:《部门法学的教义化及其限度——法理学在何种意义上有助于部门法学》,载《中
国法律评论》2018 年第 3 期,第 67-81 页。
③ [德] 罗伯特·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舒国滢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
版,第 311 页。
④ 国家安全法学的教义化必然要求国家安全法律的体系化,具体的论证过程可参见陈景辉:
《部门法学的教义化及其限度——法理学在何种意义上有助于部门法学》,载《中国法律评论》
2018 年第 3 期,第 67-8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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