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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四十年:回眸与展望

            来学理上的论证困难。
                                                             ①
                 “一直以来,我们法律人都在为了概念争执。”   概念命题是国家安全法治
            研究的理论起点也是其研究对象,“没有一门学科可以在不对其研究对象做出适

                                       ②
            当描述的情况下进行研究”。   国家安全概念是国家安全法学最基本的概念,也
            是研究国家安全法学的逻辑起点,法律上国家安全的定位最终决定着国家安全
            法学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既有研究成果中,有关国家安全法治本体论的研究并
            不多见。有学者认为,国家安全是指一国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国家权益有机统一

            性、整体性免受任何势力侵害的一种状况,对一国宪政法律制度及其秩序的干
            扰、侵犯和破坏,始终是危害一国国家安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因素;法律上国
            家安全的概念具有国家安全法律认可性、国家安全法律调整性以及国家安全的

                                       ③
            法律目的性三个法律特征。   这种观点认为国家安全表征着一种国家秩序之法
                                                           ④
            定正常、稳定的状态,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秩序。   在笔者有限的阅读范围内,
            唯有这种观点是从法学研究出发,聚焦国家安全法治本体论问题的。2015 年新
            《国家安全法》已经从“状态”和“能力”两个方面界定了国家安全的概念范

            畴,但这样的规定并不能够消解国家安全法治本体论问题所带来的法理挑战。
            有鉴于此,本文认为在可见的将来,国家安全法治研究理应倾向研究国家安全
            法治的基础法理:在中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各个具体领域

            内的立法都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比如《网络安全法》对于网络安全的规定。
            因此,如何防止具体领域内涵的阐释对概念命题本身的消解,便成为国家安全
            本体论研究的重点,这也是概念命题的应有之义。同时如上文所说,尽管已经
            有法律对国家安全概念进行规定,但是在面对实践发展所带来的新要求时,学

            者阐释过程中要警惕“安全泛化”的影响。
                 以上是国家安全法治本体论研究的方法论要求。在方法论的指导下对国家安全
            本体论展开研究需要关注:(1)法律上“国家安全是什么”的问题,其主要任务是


                ① [德]  英格博格·普珀:《法学思维小学堂》,圣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版,
            第 1 页。
                ② [荷]  杨·斯密茨:《法学的观念与方法》,魏磊杰、吴雅婷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7
            年版,第 13 页。
                ③  吴庆荣:《法律上国家安全概念探析》,载《中国法学》2006 年第 4 期,第 62-68 页。
                ④  其实学界早在 1995 年就有学者提出“国家安全”既表征着一种国家秩序之法定正常、稳
            定状态,又是一种特定形式的国内法律关系。参见梁忠前:《“国家安全”概念法理分析》,载《江
            苏社会科学》1995 年第 4 期,第 77-8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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