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国际安全研究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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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国”核心意识形态的渊源和实践

            间的关系。事实上,“圣战”作为“伊斯兰国”建构的核心意识形态,主导了“伊
            斯兰国”同个体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无论“伊斯兰国”号召以何种方式来获得
            个体的支持,最终都会以暴恐“圣战”的方式来表现。例如,虽然在宣布成立之初,

            “伊斯兰国”也号召个体进行“迁徙”,但“迁徙”仍然是为“圣战”所服务的。
            后来,“伊斯兰国”也宣称,如若不能履行向“哈里发国”迁徙的义务,也可在所
            在国和所在地进行就地“圣战”这一方式来完成对“哈里发国”的宣示效忠。

                 事实上,通过对伊斯兰教义教法的重构以及对教法创制原则的篡改,“伊斯兰
            国”确立了复归的“哈里发国”同“圣战”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即确立了以复归
            的“哈里发国”为目的,以“暴恐”圣战为手段的总体原则。

                                            五    余论


                 通过对伊斯兰教经典以及其学者发布的教法判例的肆意解读和滥用,对政治伊

            斯兰理论家所建构相关理论的继承,通过占领和分裂主权国家领土并在架构全球性
            “圣战”网络等途径,“伊斯兰国”建构了其核心意识形态,即复归的“哈里发国”
                                             ①
            以及作为信仰主要支柱的“圣战”。   不仅如此,在输出极端意识形态的努力上,
            “伊斯兰国”更是不遗余力。相应地,“伊斯兰国”的意识形态实践也包括以下方

            面:第一,对复归的“哈里发国”的实践,包括“伊斯兰国”通过对复归的“哈里
            发国”的形象展示,对其合法性的论证和权力的宣示以及试图对群体身份认同进行
            操弄。第二,对“圣战”的实践,经过“伊斯兰国”的努力,“圣战”最终彻底退

            化为暴力恐怖活动。第三,“伊斯兰国”为了在复归的“哈里发国”以及暴恐化的
            “圣战”之间建立必要联系而进行的实践,主要表现是“伊斯兰国”对伊斯兰教义
            教法的重构。正如同如果没有意识形态因素的出现,就不会出现“伊斯兰国”这样
            的恐怖实体一样,地面战场上的失利也不会导致“伊斯兰国”的最终灭亡。在地面

            战场上失去占领区之后,“伊斯兰国”依然能够依靠意识形态来存续,而且对意识
            形态的实践在未来依然会主导“伊斯兰国”的行动。
                 通过对“伊斯兰国”核心意识形态及其意识形态实践的研究,可以肯定的是,

            “伊斯兰国”在未来的意识形态的建构上依然会围绕复归的“哈里发国”和属于信
            仰重要支柱的“圣战”来进行,并体现在其实践的三层维度上。具体而言,在复归

                ①  参见李捷、杨恕:《“伊斯兰国”的意识形态:叙事结构及其影响》,载《世界经济与政治》
            2015 年第 12 期,第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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