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国际安全研究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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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 5 期
散,反思大国左右国际规则制定权的论断。这些研究大多聚焦逐步兴起的、参与国
际规则制定权竞争的行为体。本文同样关注大国在国际规则制定进程中的权力边
界,但以制度环境和互动关系限制下大国自身的行为选择,及其规则主张得到的反
应作为焦点。在此视角下,核出口控制的国际规则制定中,美国的权力边界在于,
物质实力的直接运用并不总是最优选项,而在对于规范的辩护与讨论中,任一行为
体都可能无力于控制谈判的走向。
核供应国集团内的准则之争,事实上仅是当今世界中频繁发生的规范争论的一
个具体表现。在网络、太空等其他诸多领域的安全治理中,围绕国际规则而产生的
竞争与博弈都日趋激烈。各参与方纷纷提出各自认为正当合理的规范与规则主张,
却都陷入了相互间无法说服的困境。现有的“论辩”研究倾向于选择某一行为体利
用现有规范、通过一定策略成功说服其他参与方的案例。尽管这确是国际政治中的
一种现象,却忽略了更多在规范正当性的讨论中,各国间长久处于相互对峙状态的
案例。本文提出的行为方式的选择路径和互动心理机制,从一个侧面揭示了这一对
峙困境存在的原因。参与规范竞争的各方有着类似的行为逻辑。一方面,它们认为
有必要为各自规范主张的正当性进行辩护,以便占领道德高地,为使其他国家主动
或被动接受其主张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却习惯于以利益分配关系的视角看待存在
竞争关系的其他规范主张,或是从根本上并不认为国际规范有可能拥有独立于个体
国家利益的正当性。而且与中小国家相比较,大国天然地面临着更严峻的形势。由
于物质实力分配上的弱势,中小国家在提出规范主张时较易占据道德优势;相反,
大国的规范主张则更易被视为维护其利益和统治秩序的工具。
由此产生了“论辩”模式下的互动困境,尤其是在数个物质实力分配上相近的
大国均参与到规范竞争之中时,各方均竭力论证其规范主张的正当性,但其中任何
一方都难以真正说服其他行为体。这并不意味着“论辩”的方式应被放弃。在物质
实力的运用情境有限的情况下,参与规范论辩,仍是不得不做出的选择。而处于这
一困境之中的国家,需要关注其规范主张得到的反馈,深入了解他国对其提出该规
范主张的真实意图作出某种判断的缘由,以便调整己方策略,并有的放矢地与其他
国家展开对话。
【收稿日期:2019-04-15】
【修回日期:2019-06-14】
【责任编辑:苏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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