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国际安全研究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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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帝国的国家安全思想研究
年),西北路招讨司设置,对西北路的经营复又开始且规模更胜往昔。西北路招讨
司前期驻于胪朐河一带,圣宗时屯田、营田开始推行后,于统和二十二年(1004
年)置镇州,“选诸部族二万余骑充屯军,……渤海、女直、汉人流配之家七百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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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分居镇、维、防三州。” 自是西北路招讨司治所转至镇州,辽帝国势力正式
进驻漠北腹地,不仅由胪朐河流域更向西扩展,且开始有驻军镇守。两万大军的日
常所需是非常庞大的,戍守之地又距上京千里之遥,物资供给实在不便,虽然同时
迁去七百余户平民,但要保证两万余人的后勤则实在困难,于是在发展营田的同时,
亦大力发展屯田。不惟如此,为了确保西北边疆的物资供给与控制力度,特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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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部诸边防城“因屯戍而立,务据形胜,不资丁赋”, 于西北路发展农业,最
重要的目的就是保障驻军的供给,从而达到控扼西北诸部的目的。
圣宗以降辽代诸帝,均未放松对西北地区屯垦的经营,即便如耶律唐古、萧韩
家奴等重臣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辽帝国经略西北“空有广地之名,而无得地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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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未略加放松。 虽然西北路招讨司主要体现的是一种威慑力而非真正的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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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西北的广大地域仅能依靠以镇州为代表的几个军事据点进行控制, 但由于屯
田与营田的存在,辽帝国西北路诸边防城尚能保持稳固。可以这样说,农业是将辽
帝国军队固定在西北边疆的“图钉”,有辽一代,草原丝绸之路的畅通多赖于此。
镇州等地则因为农业生产而得以在辽境大部陷落的情况下依旧保证万余人的驻军
规模以及正常物资供给,亦为耶律大石称雄中亚地区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此外,辽帝国还建立了社会安全的赈灾救济制度,以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对经
济和社会安全的威胁。终辽一朝的二百余年里,几乎每年都有自然灾害发生,据
不完全统计,辽帝国的自然灾害有旱灾、水灾、雪灾、风灾、蝗灾、地震等 14
种共 206 次,囊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文灾害与生物灾害 4 个灾种,并以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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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灾害为主。 数种灾害并发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如统和元年(983 年)9 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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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州旱、蝗”, 甚至出现三灾并起的情况,寿昌末年(1100 年),易州大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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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蝗”,继而“淫雨不止”。 多灾并发极易引起饥荒,“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
① 脱脱:《辽史》卷 37《地理志一》,北京:中华书局 2016 年版,第 509 页。
② 脱脱:《辽史》卷 37《地理志一》,北京:中华书局 2016 年版,第 509 页。
③ 脱脱:《辽史》卷 103《萧韩家奴传》,北京:中华书局 2016 年版,第 1595 页。
④ 康鹏:《辽朝西北路招讨司再探讨——兼谈辽朝西北路的防御体系》,载《宋史研究论丛》
(第 11 辑)2010 年,第 127 页。
⑤ 蒋金玲:《辽代汉族士人研究》,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10 年,第 82 页。
⑥ 脱脱:《辽史》卷 10《圣宗纪一》,北京:中华书局 2016 年版,第 119 页。
⑦ 脱脱:《辽史》卷 105《萧文传》,北京:中华书局 2016 年版,第 160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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