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国际安全研究》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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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生物防御政策与国家安全
该公约在国际社会防止生物武器扩散方面曾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直至 20 世纪
末,美国依旧敦促和支持国际社会致力于解决核查机制问题。1998 年 9 月 2 日,
美俄发表“关于《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核查议定书的联合声明”,指出双方均意识
到生物武器对国际社会的严重威胁,坚决支持全面禁止生物武器,对缔约国特设小
组(Ad Hoc Group of States Parties)的相关工作表示强烈支持,敦促其尽快完成《禁
止生物武器公约》核查议定书谈判,以便尽早通过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并
①
愿与各成员国一道遵守《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然而,由于《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对各成员国遵约情况的核查难以落实,对违反条约的当事国也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和
制裁,部分国家屡屡违反《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的相关规定,依然不断获取和发展
②
生物武器,导致美国的立场发生了根本转变。
从 2001 年 7 月起,美国开始拒绝接受《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核查议定书草案,
认为其无法有效实现核查目的,是一个“糟糕”的协议。并指出传统的军备控制方
法并不适用于生物武器,核查有可能损害美国合法发展生物技术的核心利益,生物
③
武器“扩散者”还可能破坏其他有效的国际出口管制制度。 基于自身“安全”考
量,美国转而通过加强国内立法来应对生物威胁的挑战。2002 年 8 月 26 日,美国
国务院负责军备控制与国际安全事务的副国务卿约翰·博尔顿(John R. Bolton)在
东京美国中心(Tokyo America Center)发表题为“美国对《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的
立场:对抗生物武器威胁”的演讲,认为美国从 2001 年起出台的《生物恐怖主义
预防法》《美国爱国者法案》《公共卫生安全与生物恐怖主义防范应对法》等多项
重要法案,在应对生物武器威胁方面比《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核查议定书草案有效
得多。 总之,美国以相关国际条约“有令难行”、未能完全遏止生物武器的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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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蔓延为由,全力启动国内安全程序,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案法规,推动本国生物
防御政策不断发展完善,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安全。
① Joshua Lederberg, Biological Weapons: Limiting the Threat, Cambridge: MIT Press, 1999, p.
128.
② 夏文辉:《美国为何拒签“禁生武”议定书》,人民网,2001 年 8 月 7 日,http://www.people.
com.cn/GB/junshi/62/20010807/529398.html。
③ Milton Leitenberg, “Biological Weapons and Bioterrorism in the First Years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Politics and the Life Sciences, Vol. 21, No. 2, 2002, pp. 1-7; John R. Bolton, “The U.S.
Position on the Biological Weapons Convention: Combating the BW Threat,” August 26, 2002,
https://2001-2009.state.gov/t/us/rm/13090.htm.
④ John R. Bolton, “The U.S. Position on the Biological Weapons Convention: Combating the
BW Threat,” August 26, 2002, https://2001-2009.state.gov/t/us/rm/130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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