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国际安全研究》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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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依靠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的友好关系,在发
            展和平衡中提升全球数据安全治理“中国方案”的影响力,并进一步建立“数据命
            运共同体”,推动构建全球数据安全合作治理的新秩序、新格局。


                                               结语


                 当今世界已进入数据时代,海量数据的产生与流转成为“新常态”。随着数据
            价值的不断提高,数据安全风险也与日俱增。相较于数字化和网络化阶段的传统数
            据安全,当前的数据安全风险具有更为明显的复杂性、动态性、平衡性和整体性的
            特点,但不可否认的是,数据安全具有安全问题的共性,即本质上是一种动态、平

            衡和相对的安全,数据安全的治理核心也在于如何保障数据的安全与合法有序流动。
            为了应对数据安全治理出现的一系列挑战,国际社会各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但鉴
            于数据安全的技术与应用特性,有效确保全球数据安全仍然面临诸多现实挑战, 包

            括全球数据安全治理面临标准差异化、规则碎片化和诉求多元化等问题。检视中国
            现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难发现,中国数据安全治理依然存在立法体系不够完
            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和国际合作不足等问题,这都与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和数
            据安全的现实需要存在明显差距。为了更好地发挥数据安全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积

            极作用,在中国的数据安全立法中,要进一步突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立法指导思想
            地位,认清数据发展与国家安全的辩证关系,构建科学完整的数据安全法治体系。
            如何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推动国际社会就全球数据的发展与安全达成共识,在尊重

            数据主权的前提下,建立国际数据流动、公开与共享的机制和标准,让数据成为全
            人类共享的信息科技成果,是未来急需面对和解决的共同课题。
                                                               【来稿日期:2021-09-10】
                                                               【修回日期:2021-11-03】

                                                                  【责任编辑:谢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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