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国际安全研究》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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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4 期
突出的性质差别,德国与美国的规范主张差距尤为明显,英国的主张和实践也更为
接近法国而非美国。在亚太地区,日本与美国均主张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但日本的
政策和实践较之美国更为开放(参见表 1),其他美国盟国和伙伴(包括澳大利亚)
均主张部分本地化政策,与美国的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政策存在性质区别(参见表2)。
因此在跨境数据流动规范领域,美国安全体系内的大部分国家与美国的主张存在着
性质区别,短时间内难以形成步调一致的协调行动。
表 1 美国及其主要盟国/伙伴跨境数据流动指数
国家 跨境数据流动指数
日本 0.21
美国 0.43
巴西 0.50
英国 0.58
印度 0.61
法国 0.62
德国 0.77
说明:指数取值在 0—1 之间,数值越接近 0 表示越鼓励跨境数据自由流动。
资料来源:华佳凡:《美国盟国跨境数据流动政策的国际政治逻辑》,清华大学工作论文,2022
年 1 月。
表 2 美国东亚安全体系内国家的数字政策
华为 5G 中国智能监控 跨境数据流动
日本 委婉禁止 接受 自由流动
韩国 接受 接受 部分本地化
菲律宾 接受 接受 部分本地化
泰国 接受 接受 部分本地化
澳大利亚 禁止 限制 部分本地化
新加坡 接受 接受 部分本地化
资料来源:孙学峰、张希坤:《美国盟国华为 5G 政策的政治逻辑》,《世界经济与政治》2021
年第 6 期;孙学峰、陈根锋:《美国盟国对中国智能监控技术的政策选择》,清华大学工作论文,
2022 年 1 月;华佳凡:《美国盟国跨境数据流动政策的国际政治逻辑》,清华大学工作论文,2022
年 1 月。
在传统的政治安全和战略经济领域,东亚国家的行为模式也未脱离战略对冲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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