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国际安全研究》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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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 4 期
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所谓主观性,是指某一国家安全问题对国家利益特别是核心
利益和重大利益是否造成的危险和威胁是国家安全主体研判的产物,即安全主体主观
感受的结果。国家安全问题客观性与主观性并存,二者当中只要具备之一者就是国家
安全问题。对此,西方学者进行了充分论述。理查德·乌尔曼认为:“对国家安全的威
胁是指下述行为或一系列事件:其一,急剧威胁一国民众的生活质量,并在相对短的
时间内使其生活质量下降。其二,构成实质性的威胁,缩小一国政府或国内私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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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实体(个人、集团和公司)政策选择的范围”。 这里对“生活质量下降”威胁和
“政策选择范围”威胁的研判既有客观性,也有主观性。“生活质量下降”和“政策选
择范围”缩小既可以是真实的客观存在,也可以是经过安全主体主观化了的存在。威
廉·沃尔弗斯(William C. Wohlforth)和丹·考德威尔直接阐述国家安全问题的主观
性和客观性:“从客观上说,安全指的是不存在对已获得的价值观的威胁;主观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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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的是不必担心这种价值观受到攻击”。
刘跃进教授把安全看作是客观的,否定其主观性,他认为:“无论是安全主体
自身,还是安全主体的旁观者,都不可能仅仅因为对于安全主体的感觉或认识不同
而真正改变主体的安全状态。一个已经处于自由落体状态下的人,不会由于他自我
感觉良好而真正安全;一个躺在坚固大厦内一张坚固大床上而且确实没有任何危险
的人,也不会因认为自己危在旦夕就真的面临危险。因此,安全不仅是没有危险的
状态,而且这种状态是客观的,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安全作为一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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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客观的,它不是也不包括主观感觉,甚至可以说它没有主观成分”。 但是他也
承认,“安全感虽然不能归结为安全的一方面内容,但它同样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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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观状态,是在研究安全问题包括国家安全问题时需要研究的”。
丹·考德威尔和罗伯特·E. 威廉姆斯对“威胁”的理解,有助于我们理解国
家安全问题的主观性。他们认为:“威胁被理解为能力和意图结合的产物。当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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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具备破坏的能力和恶意,威胁就来了”。 “破坏的能力”是客观存在,“破坏
① [英] 阿兰·柯林斯:《当代安全研究》,高望来、王荣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3 页。
② [英] 阿兰·柯林斯:《当代安全研究》,高望来、王荣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3 页。
③ 刘跃进主编:《国家安全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44 页。
④ 刘跃进主编:《国家安全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45 页。
⑤ [美] 丹·考德威尔、[美] 罗伯特·E. 威廉姆斯:《危中求安——如何在动荡的世界寻求
安全》,彭子臣译,北京:金城出版社 2017 年版,第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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