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国际安全研究》2020年第6期
P. 119
2020 年第 6 期
于一些问题,如周王的婚姻选择,未曾得到妥善处理而最终爆发,导致了西周政治
的失序与混乱。为了避免这一问题,西周曾加强宗法精神的影响,形成了政治、军
事和社会层面的安全思想。
3.社会制度
西周面临的国家安全威胁与西周的社会性质和社会制度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封
建与宗法是西周两大基本制度,已经得到学界的一致认同。相比于分封土地的权力,
周王实际上是于宗教性、道德性上获得无上的权威与独特的地位。通过由宗法制度
产生的宗法精神以及由宗法精神外化形成的礼仪制度,周王朝掌控着关键政治权力
以及军事权力,西周的根本社会制度是宗法制度,其国家安全建立在宗法社会的基
础之上。宗法制度是一种等级制度,基本精神是以宗子为核心向外辐射,涵盖的范围
上至天子诸侯、下至闲士农夫,成为维系整个西周国家运转的根本制度与主导精神,
为维护国家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宗法制度包括:周天子是天下姬姓之大宗,故西周
王都也被称为宗周;受封之姬姓诸侯对周天子而言是小宗,诸侯在自身封国内则又为
一大宗;大小宗之间有相互的责任与义务等。宗法制度并不单纯是一种等级制度,维
系其延续的根本力量并不仅在阶级统治,还在于血缘关系以及由血缘关系扩充形成的
道德与礼义要求。金景芳指出:“宗法是一种家族制度,它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
①
从本质上说,宗法是与原始社会的血族组织联系着的。” 因为宗法本质上是以血缘
关系的远近来区分亲疏贵贱,而血缘关系又是无可改变的,故缺乏灵活性的宗法制度
可能同时起到维护与危害西周国家安全的双重作用。
当国家处于相对安全的状态时,宗法制度对于维持政治制度稳定、避免社会动
荡等方面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然而,当国家面临安全威胁时,宗法制度也可能成
为周人解除安全威胁的重大障碍。《尚书·大诰》记载周公在东征平定管、蔡联合
武庚的叛乱之初受到很大的阻碍,主要原因之一在于管、蔡是周王室的亲族长辈,
②
反对者声称:“亦惟在王宫、邦君室,越予小子考翼,不可征,王害不违卜?” 极
为注重卜筮的周人宁愿违背卜辞也不愿东征,可见若仅以血缘关系为内核,宗法制
度与宗法精神有可能阻碍周人维护国家统一、威胁西周国家安全。因此,随着社会
组织逐渐复杂、国家机构日渐严密,宗法精神的内涵也得到一定扩充,逐渐形成具
有强烈道德伦理特点的等级秩序。《春秋榖梁传·文公二年》所云“君子不以亲亲
① 金景芳:《论宗法制度》,载《东北人民大学人文科学学报》1956 年第 2 期,第 208 页。
② 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198 页。
· 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