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5期
P. 151
2021 年第 5 期
(二)兼顾开放性与自主性
湄公河下游区域发展—安全复合体的第二个特性是主体上开放性与自主性的兼
顾。由于区域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内生性资金供给不足,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发
达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 湄公河下游区域地处诸多区域的交合地带,联结东北亚、
①
东南亚与南亚,具有重要的地缘战略价值,在历史上一度是各大国竞争的区域,英、
法、日、美、苏等国都在该区域具有重大的政治或安全利益。这使得湄公河下游区
域的发展—安全格局受到外部的介入甚至是“覆盖”,反映域外第三方的利益,也依
赖于大国间的互动。自 20 世纪 50 年代开始,大国与域外第三方参与一直是湄公河
制度化合作的一个特点,域外的资金与援助也是影响区域发展与安全的重要因素。
②
首先,对于域外第三方与大国力量的影响,湄公河下游各国并没有直接排斥,
而是通过推动区域互动的开放性,将这些力量“为我所用”。早在战事频仍的 20 世
纪 60 年代,泰国的政治家、外交家也是东盟重要的创始人他纳·科曼(Thanat
Khoman)曾这样评价东南亚的区域合作:东南亚较小的国家感到有必要彼此靠拢,
过去的分裂使得各国的独立遭到损失,给外来大国进行干预和施加压力提供机会。
未来的目标应该是更紧密和更有成果的合作与一体化。诚然,这种合作应该是区域
性的,但排他性并不符合我们的利益。 这也很好地体现在了湄公河下游的区域主
③
义进程中。由于发展仰赖于区域缺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虽然区域各国都对外来的
干预和影响心怀芥蒂,但在务实主义的影响下,各国仍然对外来资金支持持包容开
放的态度,而这种开放性,对湄公河下游区域发展能够持续不断进步起到了关键作
用。这一特征在冷战后的湄公河下游区域更为显著,除湄公河沿岸中南半岛各国和
中国、东盟,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北欧国家、德国、英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
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署、禁毒署、亚太经社理事会
等国际组织、欧盟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该区域的发展互动。 毫无疑问,开放性
④
① 付瑞红:《亚洲开发银行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载《东南亚研究》2009 年第 3 期,
第 70 页。
②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域外第三方”与大国是重合的,因为只有大国才有能力与意
图作为域外参与者参与湄公河下游的发展—安全互动,参见 Elvira Bobekova, et al., “Rivers of
Peace: Institutionalised Mekong River Cooperation and the East Asian Peace,” European Journal of
East Asian Studies, Vol. 12, No. 1, 2013, pp. 20-26。
③ Victor J. Croizat, The Mekong River Development Project: Some Geographical,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Considerations, Santa Monica: Rand Corporation, 1967, p. 1.
④ 贺圣达:《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复杂的合作机制与中国的参与》,载《南洋问题研究》
2005 年第 1 期,第 7 页。
· 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