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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四十年:回眸与展望
权,当网络空间这一最新“国域”嵌入“海、陆、空、天”四大国域时,网络安全
实体内容日益转化为国家信息安全等安全体系要素。因此,中国应当积极进行体系
性应对,合理制定和调整国家安全战略,从国内法上进行合理解释和协调立法,在
①
国际法上力图输出实体规则与普遍管辖。 有学者从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宏观战
略、法律制度、组织体系和审查原则四个方面阐释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并
从法律制度建构角度指出,中国应构建一套完整、系统涵盖网络规制模式、规制范
围、组织体系、操作程序、审查原则等的法律制度,限制网络信息的行为应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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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法律原则与标准的制约。 也有学者在分析中国信息安全法治体系现状的基
础上认为,应加快推进中国网络治理和信息安全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立法要树立
发展思维、协同思维、开放思维和全球思维,加强信息管理法、数据法和网络信息
安全法等的立法准备,并从政策环境、执法能力、理论研究及政务网络信息安全等
③
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其二,有学者认为中国海洋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维护国家
④
海洋安全,应加强海防安全建设、研究并制定海洋安全战略。 有学者针对海洋安
全法治建构指出:法治是保障国家海洋安全的必由路径,因此应制定《海洋基本法》,
完善海洋权属立法,促进海洋持续发展的法治化;创设海洋安全综合协同机制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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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综合管理体制。 对国家安全法治具体领域进行研究,极为有力地拓展了国家安
全法治研究的不同面向,产生积极影响。
第三,开始从部门法学角度阐释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建构。这部分与前文所述
具体领域内国家安全法治的研究并不完全等同。其一,前文所述对网络安全和海洋
安全法治研究所因循的理论前提是:“国家安全”内涵的不断扩张要求国家安全法
治研究必须回应实践需求;其二,“国家安全”内涵不断扩张,但国内法律规范基
础缺失,不能有效满足国家安全法治实践的要求,进而成为具体领域国家安全法治
① 于志刚:《网络安全对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嵌入态势和应对策略》,载《法学论坛》2014
年第 6 期,第 5-19 页。
② 尹建国:《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及其对我国之启示》,载《法商研究》2013 年第 2
期,第 138-146 页。
③ 王益民等:《论网络治理与信息安全的法律保障体系》,载《电子政务》2014 年第 7 期,
第 14-19 页。
④ 吴慧、张丹:《当前我国海洋安全形势及建议》,载《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10 年第 5 期,
第 48-52 页。有关文献还可参见李志文、马金星:《论我国海洋法立法》,载《社会科学》2014
年第 7 期,第 86-95 页;金永明:《论中国海洋安全与海洋法制》,载《东方法学》2010 年第 3
期,第 33-43 页。
⑤ 满洪杰:《论我国海洋安全法治的构建》,载《学术交流》2014 年第 9 期,第 77-8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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