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国际安全研究2019年3期
P. 150
2019 年第 3 期
原则,主张在中长期后果难以确定的情形下优先实现短期目标。
卡希尔和亚德林在 2005 年发表的《暗杀和预防性谋杀》一文中认为,在某些
条件下,通过实施针对性的预防恐怖行动,即使因杀死恐怖分子而产生预期连带损
伤,仍然是自卫行为,在道德、伦理和法律上仍然是正当的。恐怖分子经常选择毗
邻平民的地方行动或干脆将平民作为“人盾”。若他们因此可以免于军事打击,就
将意味着恐怖分子得以想杀多少平民就杀多少。该文还认为,恐怖组织的政治领导
人和执行领导人之间的区别模糊。因此,像亚辛那样被描绘成政治领导人的成员,
也可视为恐怖活动中“制定行动决策”的人,而成为正当的打击目标。
卡希尔和亚德林在 2006 年发表的《反恐军事伦理诸原则》一文中,重申了以
色列“反恐”的军事伦理原则,并在摘要中进一步宣称这些原则构成军事伦理领域
①
的一个新理论,即“反恐正义战争理论”。
2007 年,卡希尔又专门就“反恐”军事行动中的“区别对待”原则撰文。他
重申了此前提出的关于“区别对待”原则的观点,并质疑了传统“正义战争理论”
让本国战斗人员涉险以避免敌方平民连带伤害的要求。该文指出,一个民主国家若
将本国战斗人员的生命置于不受本国有效控制的敌方平民之上,就必然受到质疑。
像以色列这样实施义务兵役制的国家,让战斗员涉险尤其需要有说服力的理由,“没
②
有人的血比战斗员的血更红”。
外延扩大了的恐怖主义定义、模糊化平民和战斗人员的区别、重新阐释了“军
事必要性”和保护本国战斗人员生命优先于减少“连带损伤”、另行解释了动用武
力的“适度性”等,这些构成了以色列“反恐”军事伦理的特征。看起来,这套伦
理规范像是专为以色列的“反恐”行动“量身定做”,旨在挣脱国际法的重重限制。
正如卡希尔在 2012 年接受采访时所说,“以色列必须从(国际法规约下)对他人生
③
命担惊受怕却对己方战斗人员生命完全轻视的态度中解放出来”。
卡希尔和亚德林不仅认为他们提出的“反恐”军事伦理符合“洁净武装”原则,
还宣称其符合公认的国际法精神,是基于“正义战争理论”推出的新规,致力于发
① Asa Kasher and Amos Yadlin, “Military Ethics of Fighting Terror: Principles,” Philosophia,
Vol. 34, No. 1, 2006, pp. 75-84.
② Asa Kasher, “The Principle of Distinction,” Journal of Military Ethics, Vol. 6, No. 2, 2007, pp.
152-167.
③ Emily Amrousi, “We Do not Sanctify Ddeath,” June 22, 2012, http://www.israelhayom.
com/2012/06/22/we-do-not-sanctify-death/.
· 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