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国际安全研究》2020年第1期
P. 128
国家维护能源安全手段的选择逻辑:产权制度的视角
油进口规模相仿、中东政策相近并且面临着极为相似的危机情境,然而两国在能源
领域所实行的产权制度却具有明显的差异。
英国在化石能源领域实行公共股权占少数的混合所有产权制度,这使得英国政
府无法借助本国能源巨头的力量应对第一次石油危机,最终单独承担了应对危机的
职责并通过行政或外交手段加以应对。与美国类似,英国长期在能源领域实行自由
放任的产业政策与绝对私有的非正式产权制度,唯一例外的是政府获准持有英国石
①
油公司(Britain Petrol)约 48.5%的股份。 第一次石油危机爆发后,时任英国首
相爱德华·希思(Edward Heath)敦促英国石油公司为母国优先供应石油,并理所
②
当然地认为政府持有近半数股份的英国石油公司必然会落实该要求。 然而英国石
油公司的高管们直接回绝了希思的要求,并指出英国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优先于遵照
股东的指示,高管们还认为该公司为母国优先供应石油的前提条件在于政府修改法
③
律而非因持有股份而向该公司施压。 随后英国石油公司削减了包括英国在内的所
有国家约 10%的石油供应,之后又削减了 15%的供应,此举彻底激怒了希思。然
而考虑到修改法律的困难和阻力,其最终放弃了借助英国石油公司的力量来应对危
机,转而通过对内实行每周三个工作日的强制性休假政策、对外采取有助于解除石
④
油禁运的亲阿拉伯外交政策来加以应对。 不难发现,公共股权占少数的混合所有
产权制度在增强英国石油公司自主性的同时也增加了英国政府的处置成本,使得后
者很难僭越产权制度对前者的保护,并动用其力量以应对第一次石油危机,因而不
得不独自通过行政或外交手段加以应对。
相比之下,法国在化石能源领域实行公共股权占多数的混合所有产权制度,这
使得法国政府能够有效借助本国能源巨头的力量,最终通过外交与商业相结合的手
段应对第一次石油危机。不同于英国,重商主义色彩浓厚的法国尤为强调政府对能
源事务的绝对影响,并奉行公共股权占多数的混合所有产权制度,政府被获准持有
① Britain Petrol, “Our History: Late Century (1971-1999),” https://www.bp.com/en/global/
corporate/who-we-are/our-history/late-century.html.
② Robert B. Stobaugh, “The Oil Companies in the Crisis,” Daedalus, Vol. 104, No. 4, 1975,
pp. 189-190.
③ Robert B. Stobaugh, “The Oil Companies in the Crisis,” Daedalus, Vol. 104, No. 4, 1975,
pp. 189-190.
④ 舒建中:《美国对外能源政策与国际能源机构的建立》,载《美国研究》2013 年第 1 期,
第 89 页;[美] 丹尼尔·耶金:《奖赏:石油、金钱与权力全球大博弈(下册)》,艾平等译,北
京:中信出版集团 2016 年版,第 247 页。
· 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