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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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 1 期
澜湄合作的建立和发展是对非传统安全“碎片化”治理模式的整合和超越,它
将非传统安全放在重点突出位置,通过框架平台、主体结构和内容体系的建设和完
善,建构起了复合型的非传统安全治理机制。
四 澜湄合作发展:非传统安全治理从“碎片化”到“平台化”
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存在从现实层面使区域内民众感受到“生存焦虑”和“威
胁”,地区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湄公河地区国家采取的“碎
片化”治理措施,增加了区域治理和国家发展的成本,加上美国、日本等域外国
家都是利用部分非传统安全议题的合作来获得介入湄公河区域事务的机会,会对
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关系发展形成一定的影响。鉴于非传统安全涉及政治、经济、
环境等湄公河事务的各个维度,是真正事关湄公河地区人民切实生存和发展的问
题,澜湄合作在发展尤其是在机制建设的过程中,应加强非传统安全合作机制的
建设。
(一)开创非传统安全治理新范式
澜湄合作中所面临的非传统安全,存在跨越国界的蔓延性、与传统安全的交织
性、多重犯罪因素的复合性、危机突发的不易管控性以及治理语境的差异性等特点,
治理的难度和复杂性比较大。澜湄合作作为该区域唯一一个将非传统安全合作列为
重点合作内容的多边机制,应该明确非传统安全合作治理的原则,提出并构建非传
统安全的治理新范式。
在治理新范式的构建中,可采取求同存异的方法搁置争议,寻求共识,做好“六
个提升”:一是提升机制化水平,逐步稳妥地推动非传统安全合作各议题领域的合
作机制构建,提升非传统安全合作的机制化水平;二是提升合作广度与深度,根据
各国需求和问题特点,提升双边、多边、区域层面的合作深度和广度,促进水资源
合作、环境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等重点合作领域机制的“实心化”;三是提升合作
规划,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的基础上,提升非传
统安全议题领域的中长期合作规划;四是提升能力建设,加强对非传统安全治理能
力建设的投入,提升国家之间的人员、资源等方面协调与分配能力,强化项目监管;
五是提升合作意识,强调“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推行“共商、共建、共
享”的合作安全治理理念;六是提升合作开放度,澜湄合作中的非传统安全合作应
同“一带一路”倡议实现更紧密对接,同东盟和中国—东盟合作实现良性互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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