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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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 1 期

                   第五,疾病防控议题。地区各国倾向合力应对问题导向型的突发性公共卫生危
               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曾多次在疾病防控方面开展合作,双方曾在非典型肺炎和禽
               流感暴发期间召开特别首脑会议,分别签署了中国—东盟领导人关于非典型肺炎特

               别会议的《联合声明》和中国—东盟防治禽流感会议《联合声明》,多次对在本地
               区肆虐的非传统安全威胁进行共同评估。各方曾于 2002 年和 2004 年分别发表《关
               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宣言》和《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先后启动了

              “10+1”框架下的公共卫生合作机制,建立传染病预警系统,以更加具体的机制化和
               技术性合作,完善非传统安全治理模式,并对各利益相关方进行相应的权责划分。
                   总的来看,东南亚地区各国近几十年间在应急救灾、打击海盗、通航护航等领
               域的对接与合作初见成效。这些议题比较具体,具有鲜明的时政性,几乎涵盖了当

               时全部的国际和地区非传统安全热点议题,并会根据突发事件调整;同时,由于这
               些议题牵涉国家较多、波及面较广,就这些议题达成一致看法,有助于各国对非传
               统安全危机形成趋近的预估,提高了地区整体的非传统安全治理效力。

                   第一,各国对本地区面临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形成了近趋统一的认识。面对本地
               区突发性或周期性的非传统安全危机,各国通常会在危机发生时召开应急会议深入
               磋商,并在会后发表宣言或共识,阐明其所面临安全威胁的性质、特点及严重程度,
               从而为之后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举措奠定基础。

                   第二,基于不同威胁的类型和特点,在多层次和各方面确立应对举措。通过双
               边与多边相结合、一轨与二轨相促进、国家力量与社会资本相协调等方式,依托特
               别会议、对话平台、资金支持、技术援助、在既有合作框架内衍生次级机制等途径,

               在多层次和各方面更有针对性地确定区域内的应对举措。
                   第三,基于不同议题覆盖的地域范围,确定应对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的主要责
               任。不同的非传统安全议题会牵涉不同国家和地域范围,因此各方会在机制的主导
               权、问题的优先性、具体的出资比例和技术支持的模式等方面,对各利益相关方进

               行权利和责任的具体划分。
                  (二)依托以东盟为中心的区域合作架构确定安全利益
                   国际制度能“界定行为规范和制约行为体的活动,帮助行为体的期望值趋

               同”。   在以东盟为中心的东亚区域架构中,有包括东盟本身、“10+3”、东盟
                     ①
               地区论坛和东亚峰会在内的一系列用于探讨本地区非传统安全议题的机制。它们就

                  ①   Robert Keohane,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Two Approaches,”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 32, No. 4, 1988, p.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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