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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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国际政治安全秩序观:基于实证分析的比较研究

               (一)对维护国际政治安全秩序的路径偏好有别
                 俄罗斯始终自视为全球性大国,是国际政治中的“独立一极”,习惯以军事手
            段维护国际政治安全秩序,辅之以政治外交路径。核武器是其大国地位的象征以及

            实现其理想的全球和地区政治安全秩序的重要依靠。中国则更重视通过政治外交途
            径维护国际政治安全秩序,也不将核武器作为实现政治安全目标的主要依据。
                 俄罗斯核战略之首要关切不是人类生存,而是如何保持其对国际秩序的影响,

            因为核武库是俄与美平起平坐的一个领域,是俄罗斯维持其全球大国地位的有力
                   ①
            保障。   俄独立初期,继承了勃列日涅夫 1982 年提出并一直沿袭的“不首先使
                               ②
            用核武器”的原则。  1992 年,叶利钦首次访华时发表的《中俄联合声明》表示,
           “双方重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及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

                                ③
            威胁使用核武器”。   然而 1993 年《俄罗斯联邦军事学说基本原则》放弃不首
            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并加强俄核威慑力度。1997 年《俄罗斯联邦国家安全构想》
            表示,“若有武装侵略造成对其作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实际存在之威胁,俄罗斯

                                                                    ④
            保留使用其掌握的一切力量和系统,包括核武器的权利”。   比较而言,《俄罗
            斯联邦军事学说基本原则》规定的俄使用核武器的条件非常具体,就是防止非拥
            核国家与拥核国家以军事同盟或军事合作形式侵略俄罗斯。按此逻辑,非拥核国
            家对俄罗斯单独进行的军事行动自然不在俄罗斯核报复之列。可是在《俄罗斯联

            邦国家安全构想》中对俄罗斯作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实际存在之威胁未作出明确
            界定,事实上非拥核国家与俄有军事冲突时也可能会受到后者的核报复,俄试图
            利用对使用核武器条件的模糊化处理增加战略威慑力。因此《俄罗斯联邦国家安

            全构想》与《俄罗斯联邦军事学说基本原则》相比,降低了俄使用核武器的限制
            条件。
                 2000 年《俄罗斯联邦军事学说》(以下简称《军事学说》)除重申俄将保留
            使用核武器回应对其和(或)盟国使用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行为,还

            将以核武器应对“在关乎俄罗斯生死攸关的安全局势中使用常规武器的大规模侵


                ① [澳]  波波·罗:《孤独的帝国:俄罗斯与新世界无序》,袁靖、傅莹译,北京:中信出
            版集团 2019 年版,第 63 页。
                ②  夏义善:《试析俄罗斯的核战略》,载《国际问题研究》1992 年第 2 期,第 18 页。
                ③《关于中俄相互关系基础的联合声明》,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2 年第 32
            号,第 1442 页,http://www.gov.cn/gongbao/shuju/1992/gwyb199232.pdf。
                ④  The Government of Russian Federation, Russian National Security Blueprint 1997, December
            26, 1997, pp. 4-5, https://fas.org/nuke/guide/russia/doctrine/bluepri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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