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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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国际政治安全秩序观:基于实证分析的比较研究

                 综上可见,中俄均无力、也不谋求单方面的核优势,其核政策是防御性的。但
            是中俄对核武器在国际政治安全秩序中作用的认识有所不同:中国认为核武器是政
            治性工具,坚持小而精原则,保持能维护国家安全的最低限度的核力量,不搞核军

            备竞赛。中国没有盟友,也不需要用核武器保护盟友。中国采取自卫防御性核战
            略,后发制人,其目的是慑止他国对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的核政策与
            核战略是一贯的,自掌握核技术以来几十年未变。中国始终承诺,任何时候、任

            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
            胁使用核武器。
                 中俄核政策不同,俄罗斯使用核武器的门槛较低,不承诺对无核国家和无核武
            器区使用核武器,也不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一方面,由于俄受经济实力影响,

            常规武器比美国和北约国家相差甚远,不得不用核武器弥补常规武器的不足;另一
            方面,俄希望以核武器巩固有利于自身的地区政治安全秩序和国际政治安全秩序,
            然而因为常规武器不足,又要为盟友提供安全保护,而常规武器实力未逮,只能倚

            重核武器。同时,俄罗斯努力实现核力量与美国的均势,维持双方战略稳定。虽然
            大多数情况下美俄实力并不绝对均衡,但是一直维持相对均衡状态。核武器是俄罗
            斯在地区和全球政治安全秩序中获得发言权和保持大国地位的重要杠杆。此外,俄
            罗斯核政策受外部环境影响变化更大。

               (二)对建立“势力范围”以主导地区政治安全秩序的立场不同
                 中俄均主张维护联合国在国际政治安全秩序中的核心地位,然而两国对《联合
            国宪章》、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联合国安理会在维护国际政

            治安全秩序中的核心作用的尊重、拥护和支持的程度有别。事实上,俄公开声明很
            多只是表面的,传达的信息有误导性,并不能反映俄真实目的。如果对比中俄对“势
            力范围”的不同态度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国际关系领域的“势力范围”是一个空间区域概念,指特定国家或国际组织对

                                                                             ①
            特定空间区域一定程度排他性的文化、经济、军事或政治控制和支配。   俄一直视
            原苏联区域为其势力范围。1991 年 12 月签署的《别洛韦日协定》在肢解苏联的同
            时,却发起了建立远超正常国家间关系的独立国家联合体倡议。该协定第 7 条最能

            体现独联体国家的特殊关系:“它们在平等基础上以联合体共同协调机构开展联合
            活动,范围包括:协调它们的外交政策活动;在形成和发展共同经济空间、共同的

                ①  “Sphere of Influence,”  Wikipedia, July  5, 2020,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phere_of_
            influ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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