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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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恐怖主义威胁认知与治理目标和路径
治理的内部民族政策“安全化”为国家安全治理手段,以针对国内穆斯林群体的“反
激进化”政策,从而应对本土极端化乃至恐怖主义问题带来的严重社会后果。
第一,安全政策特别是反恐政策方面的污名化。对于域外和跨国的伊斯兰极端
主义恐怖主义的担忧,越来越多的措施影响到了国家民众的安全,模糊了国际政治
和国内政治的界限。即便是在因倾向于保护公民绝对的自由权利的英国,事实上也
通过了与法国和美国相似的相关立法。如 2000 年英国颁布的《恐怖主义法案》第 44
条,赋予了警察在其辖区内对任何人进行“截停搜身”(Stop and Search)的权力,
而不管这个人是否被认为是恐怖活动嫌疑人。更糟糕的是,2005 年,英国内政部对
这项权力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作为对特定恐怖主义威胁的应对,(执法人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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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挑选需要截停搜身的人员时考虑此人的族裔因素。” 据统计,仅在 2001~2003
②
年,遭到“截停搜身”的人员中,亚裔上升了 302%, 黑人上升了 230%,白人则上
③
升了 118%。 而在 2005 年伦敦恐袭事件之后,亚裔遭到“截停搜身”的概率是白人
④
的 5 倍。 政府官员往往不会把单个人针对穆斯林的暴力袭击归为恐怖事件,事实上,
甚至几乎没有欧洲政府会搜集针对穆斯林暴力的数据,更不用说勤勉地对之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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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 乔治·摩根(George Morgan)将这种现象称为一种非官方的“仇恨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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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ission to Hate)。
第二,在常规政治实践,甚至在一些与恐怖主义不直接相关的政治措施中,常
常以文化族群划界,出现了更多以伊斯兰或穆斯林为治理对象的“例外主义”。2009
年,时任德国内政部部长沃尔夫冈·朔伊布勒(Wolfgang Schäuble)指出,“恐怖
① UK House of Commons, Terrorism and Community Relations, March 2005, p. 16,
https://publications.parliament.uk/pa/cm200405/cmselect/cmhaff/165/165.pdf.
② 在英国语境中,亚裔一般指的是来自南亚印度、巴基斯坦等原殖民地的穆斯林,而非一
般意义上的亚洲人。
③ A. Tsoukala, “Defining the Terrorist Threat in the Post-September 11 Era,” in Anastassia
Tsoukala and Didier Bigo, eds., Terror, Insecurity and Liberty: Illiberal Practices of Liberal Regimes
after 9/11, New York: Routledge, 2008, pp. 71-72.
④ Stefano Bonino, “Policing Strategies against Islamic Terrorism in the UK after 9/11: The
Socio-Political Realities for British Muslims,” Journal of Muslim Minority Affairs, Vol. 32, No. 1, 2012,
p. 18.
⑤ Human Rights First, Violence against Muslims: 2008 Hate Crimes Survey, 2008,
https://www.humanrightsfirst.org/sites/default/files/FD-081103-hate-crime-survey-2008.pdf.
⑥ Geoege Morgan, ed., Global Islamophobia: Muslims and Moral Panic in the West, London:
Routledge, 2012, p. 8;关于西方恐怖主义治理“全球反恐阶段”和“反激进化”阶段出现的政策
困境,参见沈晓晨:《欧洲多元文化主义反恐政策评析》,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8 年
第 4 期,第 114-1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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