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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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国海疆经略对构建周边海上安全秩序的启示
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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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清天下”实现了其“中外一统之盛”的广域盛景,为我
们今天所称的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构建奠定了重要基础。
国家形态不仅界定着国家治理观念,也界定着国家安全观念。作为东亚地区最
大的国家,包纳着内地、边海疆地区和属国的清代中国是一个可称为“清天下”的
复杂系统,其安全治理本身就意味着一种“秩序”。具体来看,清代中国安全观具
有三重属性。首先,“清天下”的安全具有总体性,是包含内地安全、边海疆安全
和属国安全的“中外一体”的国家总体安全观。其次,“清天下”的安全具有层次
性。清王朝对边疆藩部和周边属国均施用厚往薄来的封贡制度,不过是有层次、有
区别的。对边疆藩部来说,清廷既有国家权力的渗透,又给予地方自治的权力,但
总体来说是朝着中央集权的方向推进;而对周边属国来说,清王朝对属国的需求是
“奉我正朔”“誓不犯边”,只要属国安于宗藩关系,在清国缔造的“天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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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最外层“永作屏藩,恪守职贡”, 清王朝就不改“以不治治之”的基本原则,
不会干涉属国内政,更不会以强力将其纳入版图。最后,“清天下”的安全具有内
部性。与“清天下”自成一体的“世界”属性相联系,清代后期以前中国的安全关
切基本均处于“天下体系”之内,清王朝只要处理好满、汉、蒙等民族关系、宗教
关系以及中外关系,就能基本维持“清天下”的安宁与稳定。而当这一内部性伴随
“天下秩序”从最外层被渐次打破而变得日趋脆弱,“清天下”的国体形态与国家
安全就因西方列强的长驱直入而面临了“数千年未有之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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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清代中国海疆经略的基本逻辑及其国家安全含义
海疆治理是国家边疆治理乃至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安全治理体系
中居于重要地位。明代之前,中国虽然通过广袤的海洋与周边乃至世界诸多国家展
开长期的贸易、文化交流,但由于没有显著的外向需求和海上敌患,国家对海疆的
经略,特别是对海防安全的经营和管理并不关注,更没有建立起较为系统的海疆防
①《清世宗实录》(卷 130,雍正十一年四月己卯),载《清实录》(第 8 册),北京:中
华书局 1985 年影印版,第 696 页。
②《属国二·越南》,载《清史稿》(卷 527),北京:中华书局 1977 年版,第 14628 页。
③ 李鸿章:《筹议海防折》,载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第六册),合肥:
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8 年版,第 15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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