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国际安全研究》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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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3 期
援引科学观点,认为“墓地会对公共卫生造成损害”的观点是一种迷信。 由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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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弗·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大法官代表最高法院撰写的判决书沿
循“尊让标准”,支持了被告政府规定的合宪性。在霍姆斯大法官看来,无论法
官们是否认为市区内的墓地会影响公共卫生安全,都不应仅凭自身观点来判断
政府规定是否有效。 霍姆斯大法官强调,法院在类似情况下试图推翻当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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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行使治安权来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决定时必须高度谨慎,毕竟本地立法者更
加贴近民情。本地立法者限制财产权的合宪性不只关乎抽象理论,“社会传统和
习惯比逻辑更重要”。 这与霍姆斯大法官另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法律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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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思路相仿。
在 1990 年“俄勒冈州人力资源部就业处诉史密斯案”(Employment Division
Department of Human Resources of Oregon v. Smith)中,史密斯等人因吸食致幻剂
而被解雇,他们向州政府申请失业补偿金遭到拒绝,因为其被解雇的原因是“与工
作相关的不当行为”。史密斯等人辩称他们是出于宗教原因而吸食致幻剂,认为州
政府拒绝其失业补偿金申请侵犯了其由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宗教活动自由权利。
最高法院受理了此案,由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大法官撰写的法院多
数意见驳回了史密斯等人诉求,支持了州政府行为的合宪性。 斯卡利亚大法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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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州政府是为了重要公共利益而禁止持有致幻剂,不必允许基于宗教原因的例外。
为论证这一观点,他援引了“雅各布森案”的观点。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宪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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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主义者,斯卡利亚大法官应当知道“雅各布森案”其实并未直接提及宗教活动自
由权利。但是,州政府强制要求全体居民进行天花免疫接种和禁止持有致幻剂都是
为保护公共利益所需要的整齐划一之举,虽然前者是州政府强制要求去做某事,后
者是禁止去做某事。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可能对宗教活动自由等个人权利造成一定
限制,州政府也不必容许例外情形存在。法院不应轻易去干涉州政府的决定,以免
使重要公共利益目标落空。
① Laurel Hill Cemetery v. City and County of San Francisco, 216 U.S. 358, 363-364 (1910).
② Laurel Hill Cemetery v. City and County of San Francisco, 216 U.S. 358, 365 (1910).
③ Laurel Hill Cemetery v. City and County of San Francisco, 216 U.S. 358, 366 (1910).
④ Employment Division Department of Human Resources of Oregon v. Smith, 494 U.S. 872, 872
(1990).
⑤ Employment Division Department of Human Resources of Oregon v. Smith, 494 U.S. 872, 905-
906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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