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国际安全研究2019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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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安全视角下政府供给范式的服务转型
所谓的“掠夺性”。掠夺性即意味着人民没有决策权或表决权,制度与政策体系成
为一部分人掠夺另一部分人的工具。掠夺一旦制度化就具有隐蔽性、合理性甚至合
法性,普通民众是难以识别的。从本质来上来说,掠夺是系统性地滥用公共制度谋
取私利,或者系统性地破坏公共保护制度为私人受庇护人谋利。把监管机构拱手让
与工商界游说集团,将国家安全和社会保障私有化。“在掠夺型政府中,组织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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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要是为了掌控国家架构本身。” 就其表现形式而言,有三种情况:一是组织
意义上的掠夺,如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或政府整体的掠夺,比如乱摊派、超过公共
服务需要的费和税、通货膨胀等;二是政府部分官员的个人寻租行为;三是私人部
门或私人通过政府权力进行掠夺,比如一些行业的行政垄断,对潜在竞争对手设定
市场准入的限制等。“作为一个经济体系,掠夺型政府所有部门的建立都是为了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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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本着公共目的建立的、大体上服务于中产阶级的公共体系。”
不可否认,“掠夺型”看起来即令人反感,但作为研究者,我们应该客观地
看待它:掠夺型假设对政府持怀疑态度,但更加准确地描述了政府在治理实践中
的行为,只有在此基础上设计对策建议,才能更具可行性与建设性。对政府“掠
夺之手”的抨击,不是为了提倡纯粹的放任自由,或鼓励无为型政府范式;相
反,是为了在政治家、技术官僚追求个人利益的假设下,理解不同制度的运行机
制以及在承认改革必须迎合政治利益和约束的条件下,探讨进行制度改革的战
略。一般而言,掠夺型假设会寻找限制政府权力的方法,反对扩大政府的行动半
径。应该看到,很多时候政治家的目标并非社会福利最大化,除非这一目标与其
个人目标相一致。正如成功改革的条件是“政府的政治利益与社会福利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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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 掠夺型假设可以提供实证性的公共选择理论,帮助分析公共行政的弊
病与改进之策。这一假设有助于我们设计一些好的制度,使经济行为人免遭政治
家的盘剥,这是主导型政府所没有的,同时又没有像放任型政府那样排除或忽略
政府的作用。当然在掠夺型政府体系下的汲取性制度,并不意味着经济的不增
长,在不会危及自身权力和利益的前提下,更高的增长就意味着有更多的资源可
供权贵汲取。所以,在满足最低程度的政治集中条件后,汲取性制度常常带来一
① [美] 詹姆斯·加尔布雷斯:《掠夺型政府》,苏琦译,北京:中信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132 页。
② [美] 詹姆斯·加尔布雷斯:《掠夺型政府》,苏琦译,北京:中信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146 页。
③ [美] 安德列·施莱弗、[美] 罗伯特·维什尼编著:《掠夺之手——政府病及其治疗》,
赵红军译,北京:中信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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