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国际安全研究2019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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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国家安全治理模式转型研究

                 由此可见,由于多元安全治理主体的存在,它们的自身性质和安全职责不同,
            所采取的治理工具也不同,如国家安全职能机关采用强制工具,其他治理主体采用
            非强制工具,因此,国家安全治理模式由强制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迫在眉睫。

                 (三)由行政治理向法治治理转化
                 在传统安全观下,作为国家安全治理主体,无论是国家安全职能机关还是国家
            安全职责机关,它们在履行安全治理职能时,采取行政命令是其主要方式。行政命

            令对于提高安全治理效率,完成安全治理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
            方面:
                 第一,行政命令有利于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安全产品。在生产方面,人类消费的
            产品分为两类: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一般来说,前者由工商企业提供,后者由政

            府提供,公共物品的基本特征是非排他性,即一个人享用公共物品不以排斥他人享
                                                          ①
            用为前提;公共物品必须提供给社会中所有的人。   对于国家安全产品而言,国家
            安全组织提供的国家安全产品必须面向社会所有的人,而不是社会中的某些人或某

            个人,但国家安全组织提供安全产品的方式主要是行政命令,行政命令可以使效率
            最大化。
                 第二,行政命令有利于配置安全治理资源。安全治理活动不是一个理论抽象的
            逻辑行为,它们是人力、物力及财力、时间、信息等资源要素有效组合的行为体。

            缺少必要资源要素支撑的安全治理活动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是纸上谈兵。行政命
            令是国家安全机关配置资源要素的一种有效途径。国家安全组织正是通过履行安全
            治理职责使国家安全治理活动产生效能,进而实现国家安全工作目标。

                 然而,行政式安全治理最大的弊端在于安全治理过于依赖国家安全领导,特别
            是一把手,容易催生治理权力异化,诱发腐败现象,原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案件
                       ②
            就是佐证。
                 随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特别是国家安全法治化不断完善,行政治理模式

            逐渐向法治治理模式转型。法治治理模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科学立法。即国家要科学制定反映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利益的、有利于
            国家安全治理工作的法律、法令、条例、决议、命令和地方性法规,使国家安全治

            理工作法律化、制度化。国家应该对国家安全工作如安全职能设置、安全机构构建、

                ①  李文良:《国家安全管理学》,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 2014 年版,第 83 页。
                ② 《原国安部副部长马建一审被判无期徒刑》,CCTV 节目官网,http://tv.cctv.com/2018/12/28/
            VIDEqbuIXTbaWUH8tBq0vRKj1812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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