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国际安全研究2019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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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 3 期

               安全行为性质、管理方式选择等都要进行相关立法,尽量做到全面,不留法律盲区,
               使国家安全治理工作有法可依,为国家安全工作保驾护航。
                   第二,严格执法。即在国家安全管理工作中,对于有法律规定的,必须按法律

               规定执行,安全治理主体不能任意主观臆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
               究。有法必依就是普遍守法,这是安全治理法治化的可靠基础。因此,任何安全治
               理主体要树立法律至上理念,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

               动,都不能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执法必严要求拥有执法权的国家安全部门及其
               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有法律根据,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同时,国家安全机
               关上下级之间、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之间要相互尊重已被法律规定的权限划分或者
               权利义务的界限,既要防止和反对在执法和护法的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专横和对权力

               与职位的滥用,也要防止和反对主观主义、命令主义、官僚主义。尤其重要的是,
               执法必严原则要求国家安全机关要严格尊重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都必须
               在国家法律允许的限度以内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允许滥用职权损害公民的权利和合

               法利益。违法必究表明,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任何人,不管地位多高、功劳多大,
               都没有违法、犯法的特权;任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依法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第三,公正司法。即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时应坚持和
               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作为重要的安全治理主体之一,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

               据《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规定行
               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涉及国家安全
               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凡是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都

               关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同时也关系到嫌疑人的重大关切,如政治权利,甚至生
               命,因此,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时,一定要在事实清
               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的基础上,达到既要维护国家安全,又要维护当事人
               在正义的基础上拥有的正当权利。

                   第四,全民守法。即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国家安
               全法律、法令、条例、决议、命令和地方性法规,夯实国家安全治理工作的群众基
               础和法律基础。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在法治建设中将守法提高到与立法、执

               法、司法同等重要的地位,弥补了依法治国建设中的“木桶短板”。新《国家安全
               法》把每年 4 月 15 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中,全民
               守法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领导干部守法是全民守法的关键。2013 年 1 月 22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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