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8 - 《国际安全研究》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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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卫生的“安全化”与“去安全化”
威胁的认知与判定而产生的一种‘政治选择’与‘社会建构’,而威胁则是一种体
①
现主体间性的社会认同建构”。
基于这种认识,奥利·维夫和巴里·布赞进一步提出了“安全化”(securitization)
的理论,他们认为,“‘安全’是超越一切政治规则和政治结构的一种途径,实际
上就是一种所有政治之上的特殊政治……‘安全化’不仅仅通过打破规则,也不仅
仅依靠‘存在性威胁’的出现来推进,而是以‘存在性威胁’出现为理由,以宣布
打破规则为合法来实施‘安全化’的……在安全话语中,经过渲染,一个问题作为
具有最高优先权被提出来,这样一来,通过将它贴上安全标签,一个施动者就可以
②
要求一种权利,以便通过非常措施应对威胁”。 简单来说,所谓“安全化”,就
是安全施动者将某一议题视为存在性威胁,并以此为由要求打破常规、采取非常措
施来应对的过程。与“安全化”相反的是“去安全化”(desecuritization)的概念,
③
是指安全施动者“把问题由紧急事件模式转变为政治领域的一般性商谈的过程”。
对此,普里扬卡·乌帕德亚雅(Priyankar Upadhyaya)等人还指出,“去安全化”
“寻求管理非传统威胁的可能性,尽可能地使它们在变成国家安全问题之前得到控
④
制”, 是一种解决问题的美好愿景;奥利·维夫也曾明确指出,只有“去安全化”
⑤
的完成,才是成功“安全化”的终点。
由此可见,公共卫生议题的“安全化”,就是安全施动者(一般是国家政府或
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和机构)将暴发大规模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视为危及
国家、地区乃至全球人民生命健康的存在性威胁,并且要求打破常规、采取特殊的
紧急安全措施予以防控。在这种情况下,在理论上,随着“安全化”进程的启动,
国家政府或相关的国际组织和机构获得了加强自身的权力或职能、掌握和调动更多
的资源来应对公共卫生安全威胁的权限,这一般来说有助于更有效地解决公共卫生
① [英] 巴里·布赞、[丹麦] 奥利·维夫等:《新安全论》,朱宁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
社 2003 年版,第 43 页。
② [英] 巴里·布赞、[丹麦] 奥利·维夫等:《新安全论》,朱宁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
社 2003 年版,第 32-37 页。
③ 余潇枫、谢贵平:《“选择性”再建构:安全化理论的新拓展》,载《世界经济与政治》
2015 年第 9 期,第 106 页。
④ [新加坡] 梅利·卡拉贝若-安东尼、[新加坡] 拉尔夫·埃莫斯、[美] 阿米塔夫·阿查亚:
《安全化困境:亚洲的视角》,段青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0 年版,第 104 页。
⑤ Ole Wæver, “The EU as a Security Actor, Reflections from a Pessimistic Constructivist on
Post-Sovereign Security Orders,” in Morton Kelstrup and Michael C. Williams, eds.,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and the Practice of European Integration, London: Routledge,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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