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国际安全研究》2020年第5期
P. 52

合成生物学时代:生物安全、生物安保与治理

                                                                           ①
            率,增加科学研究的成本,扼杀科技创新,导致资源的错误配置。  由于合成生
            物学的风险尚未现实化且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相应的政府监管也应当是
            审慎的。基于法律的规范和监管也会因立法的滞后而产生一定程度上对科技发展

            的不适应。因此,除“硬法”机制之外,仍需软性管控行为或结果的方法、措
            施,以协调共同因应合成生物学所产生的生物安全和安保风险。
                 2.科学共同体负责任的自治

                审慎警惕性治理模式要求“硬法”和“软法”的混合、集成,充分调动科学界
            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科学共同体可通过多种类型的自治或自律形式参与治
            理。行业协会或公司制定行为指南或准则,以规范科学家的行为并限制原材料、技
            术或产品的使用;通过教育、培训,从整体上提升专业研究人员以及业余爱好者的

            生物安全和安保意识;着眼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共同体内部或领域应加强警觉性
            监督机制的构建,鼓励科学家自行采取技术性的防控措施,同时,还可以通过期刊
            或出版社,对涉及合成生物学安全的敏感信息予以过滤或限制发布,或者建立社区

            实验室等,以促进合成生物学领域的风险治理体系的构建和治理能力的提高。
               (1)行业指南或行为准则的制定
                 合成生物学科学共同体自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行业协会或公司制定行为
            指南或准则。例如,包括国际合成生物学协会和国际基因合成联盟等在内的行业

            协会,就为其成员公司制定行为准则,以防止成员公司将产品用于有害目的。国
            际基因合成联盟的诞生旨在联合各大基因合成机构,建立一套完整的、标准的流
            程来筛选基因订单的序列,审查服务对象资格,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基因合成带

            来的潜在风险。当 DNA 序列可以通过邮件订购时(如 2002 年的脊髓灰质炎病毒
            实验),如果合成的 DNA 序列落入不适当或不受监管的行为体手中,则存在极大
            的安全问题和安保风险。DNA 合成公司或研究机构可以成为守门人,审查合成
            DNA 的订单,如果发现问题或产生疑虑,就要将这些问题或疑虑传达给相关政府

                                                                         ②
            机构,进而形成科学共同体和政府之间的信息协作和交换模式。  例如,美国政
            府已发布非约束性的指南,指导公司筛选订单,要求公司能够追踪订单。大多数
            公司已经在进行某种类型的筛选,并发布比政府指南更为严格的指南,多数公司



                ① [美]  弗朗西斯·福山:《我们的后人类未来:生物技术革命的后果》,黄立志译,桂
            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183 页。
                ② Hans Bügl, et al., “DNA Synthesis and Biological Security,” Nature Biotechnology, Vol. 25,
            No. 6, 2007, pp. 627-629.

            · 50 ·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