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国际安全研究》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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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生物学时代:生物安全、生物安保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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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则或指南,很少纳入研究人员的科学教育、职业发展或认证认可的要求之中。
            因而,合成生物学共同体需要更多地了解生物安全和安保问题,以便为提升相关
            人员的生物安保意识作出建设性贡献。应当通过更多的学术交流、研讨会、培训

            和竞赛等方式引入生物安全、生物安保知识,使生物安保和生物安全问题受到持
            续关注。当然,期待生物安保意识在短时间内得到极大的提升并不现实,相关知
            识教育应当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且知识内容应当是动态变化的,随着前

            沿技术的发展、生物安全和安保知识的累积而不断更新。
                 职业操守和风险防范意识,属于道德或意识层面的问题,是自律性质的,不
            具有强制性和威慑力,有其天然的局限性。例如,德国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就是
            建立在对科学家的职业操守和科学界的自治给予信任的基础之上。德国人认为,

            拥有适当培训和证书的个人将遵守良好实验室实践和有效生物安全防控的规则。
            然而,这种假设忽略一个事实,即少数科学家可能出于好奇、雄心壮志或是侥幸
            心理,而从事对整个社会构成风险的实验。而且,德国生物安全法规也未能解决

                                                                           ②
            可信赖的内部人员出于恶意目的而故意获取和释放病原体的问题。  由此可见,
            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是一种软性治理工具,无法完全解决少数科学不负责任的研
            究产生生物安全问题,以及恶意行为体利用合成生物学制造的生物安保问题,而
            应当搭配其他治理工具进行综合治理。

               (3)警觉性监督机制的构建
                在合成生物学生物安全和安保问题的审慎警惕性治理框架下,科学家以及业余
            爱好者个体也不应当是旁观者和政府监管的被动接受者,而应当主动参与治理、防

            控,成为国家安全的守护者。在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科学家风险防控意识的提高方
            面,科学共同体内部或研究者(“自己动手型”或“车库”生物学家)之间的警觉
            性监督机制的构建,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由于合成生物学领域的发展极为迅速,相
            较于政府监管机构,科学家处于研究的最前线,内部信息沟通非常频繁,因而也是

            最有可能察觉到异样情况的群体。科学共同体应当对包括“自己动手型”合成生物
            学研究人员在内的研究者超越合理规范而进行的研究开发工作保持高度的警惕。科
            研界内部或科学家之间、甚至业余爱好者之间的相互监督以及风险报告机制,或许


                ① Brian Rappert,  Marie I. Chevrier  and Malcolm R. Dando, “In-Dep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BTWC: Education and Outreach,”  Bradford Review  Conference Paper, Bradford: University of
            Bradford, 2006, https://core.ac.uk/display/6179.
                ② James Revill, Katsuhisa Furukawa, Malcolm Dando et al., Biosecurity: Origins, Transformations
            and Practices, UK: Palgrave Macmillan, 2009, p.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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