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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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湄水资源安全与合作:流域发展导向的分析视角

            区,从而产生了环境问题,也对水质产生影响。缅甸希望在澜湄水资源合作机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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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防灾减灾技术帮助,增进相关数据和信息交流,加强能力建设。
               (二)基于共同点和结构性矛盾的水安全需求层次划分

                 由上述可知,澜湄六国的水安全需求具有诸多共同点,同时,各国在减贫战略
            中均聚焦于具有比较优势的某个特定水资源领域的开发,所以产生水安全需求结构
            性矛盾。澜湄水安全合作需要先满足共同需求,再解决需求矛盾。

                 第一,各国水安全需求的共同点和结构性矛盾。澜湄六国的水安全需求共同点
            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导致的严重洪旱灾害;缩小城乡差异,提高农村居民获取水的
            便捷性、饮用水的安全性和水卫生设施覆盖面;共享水坝运作产生的水文波动信息;
            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水量总体丰沛但蓄水率低、农业灌溉面积不足的问题;

            提高水治理能力以及解决水污染问题。
                 结构性矛盾产生的根源是水、粮食和能源之间存在着安全纽带,而气候变化又
            加强了这种安全纽带关系,在三者间的互动中,任一要素的变化都会传递给其他要

            素。比如老挝的水电站建设会影响下游柬埔寨和越南的水环境和生态系统,继而影
            响水质和粮食生产,而水生生态系统安全和三角洲粮食安全又恰恰是柬埔寨和越南
            最关心的问题;泰国的干流调水计划、柬埔寨的干流水电站建设计划和越南开发湄
            公河支流,在增强自身水安全的同时,也会给相对下游国家带来负面影响。这种结

            构性矛盾不仅存在于流域国家之间,还存在于一个国家内的部门或行业之间,比如
            日常生活需要和水产养殖使得越南三角洲地下水被过度开采,由此造成海水入侵,
            威胁三角洲地区自身的水供应和河流生态。

                 共同的安全需求是推动澜湄水安全合作不断深化的动力,但结构性矛盾又使得
            流域各国难以很快达成一个兼顾各方利益的全面的水安全合作协议,因此需要遵循
            由易到难的原则,先解决共同需求,再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绿色发展观的普
            及、治理能力的提高以及对水—粮食—能源安全纽带认知的加深,进行议题关联,

            设计流域安全纽带治理大框架,最终解决水安全需求矛盾。
                 第二,水安全需求层次划分。分析澜湄各国的水安全需求,结合本文第二部分
            提出的国际流域水安全维度,可将澜湄国家水安全需求从低到高、从单一到复杂划

            分为四个层次: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水—粮食—能源协同安全。


                ①  “Our Water Resources Must be Conserved, Maintained and Managed: U Henry Van Thio,”
            The Global New Light of Myanmar, May 12, 2018, http://www.globalnewlightofmyanmar.com/water-
            resources-must-conserved-maintained-managed-u-henry-van-th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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