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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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湄水资源安全与合作:流域发展导向的分析视角

                           ①
            世界中等强国;   缅甸有望到 2030 年成为中等收入国家。   虽然各国都有实现流
                                                                  ②
            域善治需求,但当前均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尚未实现阶段,占主要地
            位的是建立在每个民族国家主权和国家发展优先权之上的国家利益需求,在水资源

            开发利用中不希望受到环境法规的严格限制,也难以将本国发展规划与全流域水资
                                     ③
            源综合管理战略有机融合。   不过,近年来以大量自然资本消耗为代价的经济增长
            给流域带来的社会环境影响凸显,已引起各国政府重视,并纷纷采取应对行动,比

            如 2018 年老挝出台国家绿色增长战略( National Green Growth Strategy),希望这
            个长期性的计划给湄公河带来可持续的发展;泰国 2017 年成立国家水资源办公室
           (Office of the National Water Resources),推动 38 个水管理相关部门的一体化运作。

                      五  以发展阶段为导向的澜湄流域水安全合作


                澜湄合作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在敏感度较高的水资源领域进行合作,是中国与

            下游国家构筑互信的必要条件,也是澜湄合作机制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澜湄合作机
            制启动后,2017 年 2 月,澜湄水资源合作联合工作组成立,标志澜湄水资源合作机制
            正式建立。此后,机制性建设不断升级:2017 年 6 月,中国国家水利部成立澜湄水资
            源合作中心,支撑联合工作组开展工作;2018 年 11 月,首届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召

            开,搭建起六国水资源政策对话、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平台;同年制定了《澜湄水资
            源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2019 年 12 月,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圆桌会议召
            开,见证签署了《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与湄公河委员会秘书处合作谅解备忘录》,合

            作领域主要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和大坝安全管理;2020 年 8 月,在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
            人视频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表示,中方将从当年开始与湄公河国家分享澜沧江全年水
            文信息。机制性建设的不断升级,体现了中国在澜湄水资源合作治理上正在逐步实现
            从排斥、质疑到认同、支持,最后积极参与合作规则制定的转变。

               (一)以发展阶段为导向推进澜湄流域水安全合作之原因
                 当前,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水资源关系到了超越对话关系、扩大合作范围、深


                ①  黎庭静、左荣全:《2030 年后越南的中等强国目标及外交远景》,载《南亚东南亚研究》
            2019 年第 3 期,第 59 页。
                ②  “Myanmar Hopeful to Become Middle Income Nation by 2030: ADB,” August 21, 2012,
            http://www.asean-china-center.org/english/2012-08/21/c_131798818.htm.
                ③  Oliver Hensengerth, “Vietnam’s Security Objectives in Mekong Basin Governance,” Journal
            of Vietnamese Studies, Vol. 3, No. 2, 2008, pp. 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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