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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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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涉及军事机密,了解相关指令的真实内容是不可能的。 《公约》军事活动例
                                                                   ②
               外条款制定之初的考量因素之一就是军事活动的机密性。   在“舰艇扣押案”中,
               多位法官曾对俄乌双方提出的证据表示了质疑,热苏斯法官甚至直言,乌克兰可能
               实施了军事活动,但法庭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   因此,很难期望当事方提交真实
                                                          ③
               且全面的海上活动信息,使得对海上活动目的的考察,很大程度上只能依赖于当事

               方的外在行为方式,继而导致了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
                   第三,某一海上活动的目的不是单一的,尤其是在争议海域或者敏感海域内的
               海上活动,往往是为了实现多重目的。即使某些海上活动带有军事目的,也未必一
               定是军事活动,应当全面考察该活动的目的。然而,在判断一项海上活动是否属于

               军事活动时,如何量化分析军事目的与其他目的,如何在最终结论上对军事目的与
               非军事目的作出取舍,实践中具有相当的难度。在考量具体活动的目的方面,将该

               活动针对的特定对象纳入考察范畴,或许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活动的目的是否具有军
               事性。例如,针对别国军舰或者从事非商业活动的政府公务船开展的相关行动,通
               常更具有对抗性,因而倾向于被认为军事目的性更强;反之,对于渔船、商船等民
               用船舶采取措施,往往更易于被定性为非军事目的。

                   此外,有学者曾提出,服务于军事目的,并对沿海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军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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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和类似的军事测量也属于军事活动。   然而,所谓服务军事目的以及对国家安全
               造成威胁均是抽象的概念,不足以界定军事活动。对军事活动的界定问题,亦有学
               者提出,将主体基准解释为目的基准的一种特殊情况来考虑,使主体基准事实上融
                                          ⑤
               合进目的基准可能更为合理。   从应然的角度看,就客观性而言,主体基准似乎比
               目的基准更有说服力;从实然的角度看,既往的国际司法实践也与这一界定方式大

               相径庭。对于和平时期的海上冲突,法庭或者仲裁庭似乎更倾向于将其认定为非军
               事冲突,相应的,在国际司法活动中,将一项海上活动界定为军事活动是非常罕见

                  ①  “The Corfu Channel Case (United Kingdom v. Albania), Judgement of April 9, 1949, ” I.C.J.
               Reports 1949, p. 32.
                  ②  Myron H. Nordquist, Shabtai Rosenne and Louis B. Sohn, eds.,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1982-A Commentary, Vol. V, Dondrechet: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89, p. 135.
                  ③  Concerning the Detention of Three Ukrainian Naval Vessels (Ukraine v. Russian Federation),
               Provisional Measures, Separate Opinion of Judge Jesus, para. 20.
                  ④  周忠海、张小奕:《论专属经济区中的军事研究和测量活动》,载《法学杂志》2012 年第
               10 期,第 102 页。
                  ⑤  张诗奡:《论判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军事活动的主体基准问题》,载《亚太安全与
               海洋研究》2020 年第 3 期,第 6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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