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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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 6 期
是较为通用的安全界定思路,这最早可追溯至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
和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对安全作出的语义学定义。 基于这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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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界定思路,笔者将国际金融安全定义为:当前国际金融(货币和信贷)体系的稳
定而不受威胁的状态。
同国际安全研究中的其他安全定义一样,上述国际金融安全的定义难以回避的
一个问题是:安全是一个二分变量还是连续变量?前者意味着安全具有绝对价值,
后者意味着安全是一种相对的状态。显然,在风险社会时代,绝对的安全是无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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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的。 由于无法对安全和不安全进行简单的二元划分,一个合理的逻辑推演是把
安全理解为一种通过风险管控而达成的某种状态。 相比于安全概念的模糊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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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概念具有更易识别和操作的优势。九一一事件之后,风险逐渐成为国际安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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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核心概念之一,风险分析也被广泛用作理解国际安全问题的手段。 因此,上述
国际金融安全的定义可进一步发展为:通过风险管控使国际金融体系处于相对少受
威胁的状态。另一个关于安全程度的问题由此出现:什么类型和程度的风险算作对
国际金融体系的安全构成了损害?有学者将此类问题视作无法客观回答的逻辑问
题, 但这一颇具主观色彩的问题为观念研究打开了空间。具体而言,风险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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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性特征容许存在多元的风险解读,这为我们辨别不同的国际金融安全观提供
了切入点。从全球金融治理的角度来看,由于治理本身是一种旨在维护国际金融体
系安全的风险管控行为,治理主体在不同时期的风险认知差异也就反映出了国际金
融安全观的变化。基于此,可以将国际金融安全观定义为:全球金融治理主体对国
际金融风险的认知。
风险认知是一个比安全观更为清晰的概念。因此,界定风险认知就构成辨别国
际金融安全观的基本前提。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中,风险认知具有很强的实践导向,
它需要服务于风险管控。从历史角度考察,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变迁的一个直接原因
① Walter Lippmann, US Foreign Policy: Shield of the Public, Bost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43, p. 51; Arnold Wolfers, “‘National Security’ as an Ambiguous Symbol,” 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 Vol. 67, No. 4, 1952, p. 485.
② [德] 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15-17 页。
③ Myriam Dunn Cavelty and Victor Mauer, “Introduction,” in Myriam Dunn Cavelty and Victor
Mauer, eds., The Routledge Handbook of Security Studies, New York: Routledge, 2009, p. 4.
④ Barry Buzan and Lene Hansen, The Ev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tudie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pp. 250-251.
⑤ David A. Baldwin, “The Concept of Security,”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Vol. 23, No. 1,
1997, pp.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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