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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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安全观的演进与评估
部门缺乏相应的信息和技术,对个体风险的监管往往需要通过微观金融主体的自我
监管实现,由此导致全球金融治理领域出现了“规制俘获”现象,即微观金融主体
组成的政策共同体凭借专业的金融知识和技术主导了国内和国际层次的金融监管
①
规则制定。 尽管该现象有损于全球金融治理的公平性,但就治理效力而言,跨国
政策共同体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促进金融监管规则的跨国传播。
(二)国际金融风险的两种认知路径
对国际金融风险来源的定位为全球金融治理提供了方向,但基于何种方式实施
治理还取决于对国际金融风险性质的认知。与立足于实用知识的风险来源定位不同
的是,对风险性质的认知差异建立在认识论差异的基础上。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
存在两种风险认知路径,一种将风险视作可计算的变量,另一种则将风险视作不可
度量的变量。弗兰克·奈特(Frank H. Knight)最早通过区分风险与不确定性指出
了这两种风险认知路径的差异。 本文使用确定性风险指代可计算风险,用不可知
②
风险指代奈特所说的不确定性。
在确定性风险认知的逻辑下,根据风险的度量方式,又可以区分出强确定性风
险和弱确定性风险两种类型。强确定性风险的度量方式建立在一套明确的因果法则
基础上,因而此类风险能够被精确地度量,又被称作“已知的已知”(known knowns)
③
风险。 比如,在理性选择理论的形式逻辑下,行为体掌握着完备的知识和精确的
方法来衡量自身面临的风险。弱确定性风险的度量方式建立在概率法则的基础上,
此类风险无法被精准地预测,但风险的概率分布被视作是确定或可得的,因而被称
为“已知的未知”(known unknowns)风险。现代金融的发展正是缘于人类对这类
④
风险的认知进步。 基于确定性风险的认知模式使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变得可能,因
① Andrew Baker, “Restraining Regulatory Capture? Anglo-America, Crisis Politics and
Trajectories of Change in Global Financial Governance,”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 86, No. 3, 2010, pp.
647-663.
② [美] 弗兰克·奈特:《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王宇、王文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
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47-169 页。
③“已知的已知”这一说法出自美国前国防部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其区分了“已知的
已知”“已知的未知”和“未知的未知”三种知识类型。关于这三种知识类型的具体内容,参见
Donald Rumsfeld, Known and Unknown: A Memoir, New York: Sentinel, 2011, p. xiv; Christopher
Daase and Oliver Kessler, “Knowns and Unknowns in the ‘War on Terror’: Uncertainty and the
Political Construction of Danger,” Security Dialogue, Vol. 38, No. 4, 2007, pp. 411-434。
④ Marieke De Goede, Virtue, Fortune and Faith: A Genealogy of Finance,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05, pp. 90-95; Jonathan Nitzan and Shimshon Bichler, Capital as
Power: A Study of Order and Creorder, New York: Routledge, 2009, pp. 19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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