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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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 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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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与金融机构的规模、杠杆率、业务集中程度以及相互关联程度有关。 过于集
中的风险分布易使个体风险通过跨行业的金融联系转化为系统性金融危机,此即
“大而不能倒”问题的根源。
第二,时间维度,主要表现为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一方面,金融机构在经济
扩张阶段有过于乐观和增加风险敞口的倾向,而在萧条阶段则有过度厌恶风险和惜
贷的倾向,这加剧了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另一方面,微观审慎监管使用的 VaR 方
法普遍基于短期内的数据计算个体风险,因而往往会在经济扩张期低估风险水平,
造成风险的积聚,在萧条时期助长避险心理,加剧信贷市场的萎缩。 相比微观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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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监管关注的个体风险,系统性风险的跨行业维度和时间维度难以通过因果或概率
法则进行准确的评估和预测。因此,后危机时代的全球金融治理建立在更具弹性的
治理框架基础上,即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针对系统性风险的两个维度,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推出了两类弹性治理措施。第
一,抑制系统性风险跨行业扩散的措施。二十国集团 2009 年的匹兹堡峰会召开之
后,在金融稳定论坛扩员基础上组建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即开始研究“大而
不能倒”问题的解决方案,并针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的事前风险预防和事后风险处理
发布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建议。此外,2010 年发布的《巴塞尔协议Ⅲ 》对系统重要
性机构提出了超额的资本要求,并扩大了资本覆盖风险的范围,将衍生品交易、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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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券化和表外业务等活动也纳入监管范畴,以全面防控风险的跨行业传播。 第
二,抑制时间维度的系统性风险积累的措施。此类措施以《巴塞尔协议Ⅲ 》推出
的周期性资本监管要求为代表。该协议要求银行建立资本留存缓冲措施和逆周期资
本缓冲措施,以减少信贷周期导致的资本波动。
总体而言,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在监管对象和监管工具方面存在一定
程度的重合。宏观审慎监管仍以个体金融机构作为主要的治理对象,且使用的工具
多为经过校准后的微观审慎监管工具。区别在于,宏观审慎监管寻求在微观审慎监
管工具中纳入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成分,以增强金融机构对不可知风险的防御能力和
金融体系自身的弹性。目前,全球金融治理主体已就宏观审慎安全观的内在逻辑与
① Xavier Freixas, Luc Laeven and José-Luis Peydró, Systemic Risk, Crises and Macroprudential
Regulation,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15, p. 259.
② Andrew Baker, “Macroprudential Regimes and the Politics of Social Purpose,”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Vol. 25, No. 3, 2018, p. 304.
③ 陈忠阳:《〈巴塞尔协议Ⅲ〉改革、风险管理挑战和中国应对策略》,载《国际金融研
究》2018 年第 8 期,第 6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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