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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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 6 期
秋战国时期,王纲解纽,周王失去原有约束力,“政出方伯”,城邦成为新的多核心
政治团体,“国家安全”的概念虽然以周礼滞留于天子,但诸侯国的存亡成为国家
安全的实质内容。诸侯争霸、战国七雄以及诸子百家的兴盛让“国家安全观”大放
异彩。“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引发的国家危机与民族交融,以及伴随着
战争方式、律令、人口的发展,使民众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上升,所以孟子发
出“得乎丘民而为天子”的声音。但是,由于先秦国家疆土狭小,封建经济限定了
国家安全思想的扩展,从“民本”而考虑国家安全在顺序上要弱于“国之大事,在
祀与戎”的军事手段。战国时期各国的“安全”基本上依赖于军事政体手段来维系,
“国家安全”的状态始终依赖其政治统治范围的疆域消长。
秦汉始行帝制,皇权得以加固,法家与儒家思想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
它们普遍认为广纳贤士、兼并他国,对消除国家安全危机、建立政权伟业有着重要
维持作用。如李斯《谏逐客书》即言:“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
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逐客以资敌
①
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李斯期望以
“法”实现“国家安全”,“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未之闻也”。 这种观念对于后世
②
的“外儒内法”模式产生了重要影响。汉代鉴于秦法苛暴致使国亡于农民起义的教
训,在“国家安全观”上重视儒家贾谊所提倡的民心思想,“夫民者,至贱而不可
简也,至愚而不可欺也。故自古至于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而民必胜之,所
以,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 同时,以儒家为代表的“天人三策”
③
将天命系统学术化,儒家思想混合着法家安国思想,主张约束诸侯,否则“欲为治
安,虽尧舜不治”。同时,针对国家内部安全,制定了一系列危害安全的法令与罪
名:反逆罪、大逆罪、群意罪、降敌罪、投书罪。针对国家外部安全,晁错《守边
备劝农力本疏》《言兵事疏》与《安边疏》体现的“守边之策”为之后中原政权防
御北方游牧政权的入侵提供了重要的启发。
魏晋时期,南北对峙,士族门阀势力强大,王朝的“安全”寄托于豪强与氏族。
汉代以来以严峻刑罚维持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也进一步走向理性和人道。儒学颓
衰,道、法抬头,连年不断的战争导致人民推崇隐、逸,讲求黄老,清静无为,国
① [秦] 李斯:《谏逐客书》,载[清] 姚鼐:《古文辞类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8 年
版,第 137 页。
② [秦] 李斯:《论督责书》,载[清] 姚鼐:《古文辞类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8 年
版,第 139 页。
③ [汉] 贾谊:《新书校注》,阎振益、钟夏校注,北京:中华书局 2011 年版,第 33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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