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国际安全研究》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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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1 期
院相关部委以及军事力量共同参与,负责制定海外安保工作政策和措施,协调重
大领事事件的处置以及重大危机事件的外交解决工作。2010 年制定的《境外中资
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调了重大境外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需在
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二,纵向层面形成了“五位一体”联动保护机制。该机制涵盖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驻外使领馆、海外企业和公民等五个层次的行为体,以预防预警和应
急处置为主要内容。特别是在应对海外安全危机实践中,该机制呈现了高效有序
性:横向行为体之间进行协调和合作,纵向行为体之间下达任务和落实执行。
第三,横向中微观层面,初步建立起馆内外领事保护(以下简称“领保”)
案件应急联动机制和领保联络员机制。这两个机制推进了驻外使领馆各部门、驻
在国相关机构、华人华侨团体、海外企业及公民的密切联系和合作,一定程度上
缓解了领事保护中人力资源的短缺。其中,领保联络员机制于 2016 年开始由外交
部试行。领保联络员一般由当地华人华侨、中资企业员工和海外留学生担任,协
助使领馆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预防性领保工作。
第四,重要行为体内部分别建立了各自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的相关机制。
如外交部领事司建立了海外安全风险提醒发布机制、驻外使(领)馆协助处置对
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的机制;商务部制定了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预警
和信息通报制度以及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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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看,基于行为体多元化和机制多维化的海外安保供给体系呈现出相对
分散化和碎片化的状态,仍无法填补日益膨胀的海外安保供需落差。从现状看,
学者们基本围绕单一行为体(如外交部、 地方政府、 军队、 社会组织、 海
⑤
②
③
④
①《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和《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
急响应和处置规定》,“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iangyinby.com/jwaq.html。
② 夏莉萍:《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风险与保护》,《 国际政治研究》2013 年第 2 期;夏莉萍:
《中国领事保护需求与外交投入的矛盾及解决方式》,《 国际政治研究》2016 年第 4 期。
③ 夏莉萍:《中国地方政府参与领事保护探析》,《外交评论》2017 年第 4 期。
④ 薛桂芳、郑洁:《中国 21 世纪海外基地建设的现实需求与风险应对》,《国际展望》2017
年第 4 期;刘新华:《新兴国家海外基地建设模式探析》,《国际观察》2018 年第 5 期。
⑤ 吕晓莉、徐青:《构建中国海外安全保护的社会机制探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2015 年第 2 期;崔守军、张政:《海外华侨华人社团与“一带一路”安保体系建构》,《国际安全
研究》2018 年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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