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国际安全研究》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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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核武器条约》之困境及出路

            行的多边核裁军谈判二十年来没有取得具体成果”。   经过多次磋商,部分无核国
                                                            ①
            家认为,应当启动外交进程,制定禁止核武器的法律文书,作为彻底消除核武器之
            前的步骤,接受国际社会的监督。2016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第 71/258 号决议,声

            明“决定在 2017 年举行一次联合国会议,以谈判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禁止核武
            器并导致彻底消除核武器的文书”。
                                             ②
                 在国际社会反核力量的持续推动下,2017 年 7 月 7 日,《禁止核武器条约》在

            联合国大会通过,并于当年 9 月 20 日正式开放签署。《禁止核武器条约》的重点内
            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条约禁止缔约国发展、试验、生产、制造或以其他方
            式获得、拥有或储存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禁止缔约国在其领土或其管辖范围
            内部署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其次,条约要求拥有、掌握或控制核武器或其他

            核爆炸装置的各缔约国,须以不可逆转方式消除核武器并接受核查。再次,条约要
            求各缔约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订全面保障协定。此外,条约还规定了国际合作、
            国际援助、召开审议会议以及争端解决等内容。
                                                        ③

                           二  《禁止核武器条约》的理论困境

                 《禁止核武器条约》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于核武器可能造成人道主义灾难的深切

            忧虑,以及要求继续推进全面核裁军的迫切诉求,因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前瞻性。
            但是,《禁止核武器条约》也面临一些理论困境。
               (一)《禁止核武器条约》的内在逻辑

                 通过绕开有核国家及其核保护伞之下的盟国,直接推动禁止性国际条约的表决
            和签署,《禁止核武器条约》支持者所遵循的内在逻辑是,对核武器实施“污名化”
            (stigmatize)能够确立禁止核武器的国际规范,而规范能够发挥其对国家行为的约
            束效力,从而推动全球范围内无核化的实现。在纳亚里特会议期间,墨西哥代表在

            讨论核武器人道主义倡议的后续政治措施时表示:“我们需要考虑到,过去武器被



                ①  联合国:《推进多边核裁军谈判》(A/RES/71/258),2016 年 12 月 23 日,https://undocs.org/
            zh/A/RES/71/258。
                ②  联合国:《推进多边核裁军谈判》(A/RES/71/258),2016 年 12 月 23 日,https://undocs.org/zh/
            A/RES/71/258。
                ③  《禁止核武器条约》,联合国网站,https://www.un.org/zh/documents/treaty/files/A-CONF.
            229-201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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