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国际安全研究》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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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 5 期


                   二是国家安全会商工作机制。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根据
               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
               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国家安全协同联动机制。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
               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四是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国

               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组织专家和有关方面开展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推进
               国家安全的科学决策。
                   3.国家安全专门制度
                   国家安全专门制度是指国家安全机关从事国家安全专门领域活动的规则、程序

               和方式的制度性规定。一是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制度。中国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工作由
               国家安全机关(安全部)、公安机关(公安部)、军事机关(国防部)根据职责分
               工,依法进行,并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

               综合和研判分析,建立和完善统一归口、反应灵敏、准确高效、运转顺畅的情报信
               息收集、研判和使用的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制度。
                   二是国家安全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制度。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和“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国

               家安全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制定完善应对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预案”,要求国
               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和“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定期向中央
               国家安全领导机关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根据国家安全风险程度,及时发

               布相应风险预警。
                   三是国家安全审查监管制度。坚持国家安全审查监管制度,是指国家安全机关
               应依法履行国家安全审查职责,就国家安全审查事项作出国家安全审查决定或者提
               出安全审查意见并监督执行。

                   四是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中国实行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国家
               安全危机管控制度。

                                         四  国家安全能力


                   国家安全能力是指国家安全主体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问题,实现国家安全目标
               的能力总和,主要包括国家安全领导能力、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安全话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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