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国际安全研究》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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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延展性和外溢性,气候领域的技术往往牵涉芯片、光伏、半导体和能源等多方面
的技术,所以在气候技术方面的对抗也是多领域技术对抗的集合。当技术的规模性
优势和对抗性战略关系同时存在时,优势国倾向于将气候技术升级为安全问题,此
时国家间的气候技术合作将停滞。如果一国拥有技术上的规模性优势,而另一国并
不愿意与其对抗时,则拥有技术优势的国家倾向于通过合作的手段拉拢落后国家,
要求气候技术落后国家认同优势国的技术标准、使用其非尖端气候技术等。
(二)供需错位:发达国家的气候技术转让无法满足发展中国家的要求
当前,气候技术转让实践效果不佳,主要是发达国家在技术转让方面的努力,
远远达不到气候治理国际公约的要求和发展中国家的合理期待。首先,发达国家仍
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落后或过时的技术。对于先进技术,发达国家往往采取防范态
度,将其出租给发展中国家而非转让,发达国家会牢牢掌握气候技术主导权,以维
持其气候治理的国际领先地位。同时,薄弱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能力、有限的人才和
技术水平也使得发展中国家无法更好地吸收外来先进技术。其次,国际联合研发受
到阻碍。对技术权力的话语权争夺使得发达国家技术合作意愿较低,并不愿意通过
联合研发来实现专利和技术共享。再次,知识产权保护与气候技术的推广和市场化
存在矛盾。各方存在显著分歧,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相关的机构、规则和
政策规范尚未建立健全。气候变化的复杂性和固有的分裂性使得全球一致行动极为
困难。 在低政治意愿驱动下,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技术转让进程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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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冠肺炎疫情也导致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停滞,各国更重视应对国内疫情,全
球气候治理进程延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力度下降。
(三)市场失灵:国内复杂的政治和法律掣肘气候技术合作
技术合作首先是一个科学问题,但全球气候治理使这个科学问题转变为涉及制
度安排和制度重构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导致全球气候技术合作困难的原因之一在于
政治和法律上的复杂性。国家内部的气候技术合作制度无法与国际气候合作技术制
度相匹配。在气候技术合作中,政府、政策、法律和制度的影响本身不可忽视。受
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影响,市场机制成为国际技术转让和其他气候变化问题应对的
主要解决方案。但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公共产品的特性意味着,
仅凭市场调节难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在市场机制存在缺陷时,需要政府干预,但
是由于技术与能源安全、经济发展甚至与国际话语权挂钩,技术提供国往往会实施
① Kurt M. Campbell, ed., Climatic Cataclysm: The Foreign Policy and National Security
Implications of Climate Change,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08, pp.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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